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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之警惕企业职工“监守自盗”——孟连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企职务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22-10-24  责任编辑:符晓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清除影响企业发展的“蛀虫”,从源头上减少企业职工犯罪的风险,有力净化营商环境,近日,普洱市孟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一起涉企职务犯罪案件。

经开庭审理,法院认为,2018年至2019年期间,被告人岩某在“孟连XX商贸公司”负责推销某品牌啤酒和某品牌白酒。其利用自己直接与客户收取货款的便利,将应当交回公司的货款17万余元占为己有,用于手机网络游戏和网络麻将进行赌博。

后岩某从公司离职,并将公司名下一辆小型客车开走归自己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被告人岩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已涉嫌职务侵占罪,应被刑罚处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孟连县人民法院一直以来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有效保障企业合法财产不受侵犯,有力维护市场秩序健康发展,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发展环境贡献法院力量。(李 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