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文山州富宁县人民检察院把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服务企业纾困解民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在能动履职、联动协调、建立机制,服务实效方面出实招,在服务经济发展、助企纾困方面见到实效。
依法能动履职,促进依法行政
新形势下,富宁检察院把依法能动履职融入行政检察工作中,做到主动监督、善于监督、敢于监督、精准监督,积极履行监督职责。
在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中,配齐配强行政检察办案人员,保持办案人员相对稳定和办案工作的持续性。
加强对检察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更新检察人员的法律专业知识。
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加大宣传行政检察力度,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对接联系。
始终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作用,采取多元化措施积极化解行政争议,防止案件在程序上出现“空转”。
近年来,富宁检察院共办理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8件。
2014年,某村小组为解决生产生活用水和人畜饮水困难,引进某供水公司。2016年8月,该公司取得《取水许可证》并正常供水。2018年11月,行政管理部门以审批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该公司的《取水许可证》。该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二审期间,该公司与行政管理部门达成和解,约定公司重新提出取水许可申请,行政管理部门重新受理审查,法院据此裁定准许公司撤回上诉和起诉。
2019年11月,该公司向行政管理部门重新提出申请,行政管理部门出具《办理取水许可证须提供材料通知书》,要求该公司提交环评报告书、可研报告等材料,但该公司无法提供全部材料。此后,该公司又多次向水务局提出申请未得到解决。2020年9月,该公司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通过州、县两级检察院扎实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审查认为,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公司提交的环评报告书、可研报告等材料超出了法律规定应提交的材料范围,导致该公司无法及时提交而使取水许可申请不能进入受理审查程序。
同时,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为也与国家有关“放、管、服”的政策相违背,遂向行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纠正。2021年5月底,行政管理部门采纳检察建议向该公司重新颁发了《取水许可证》,一起拖延6年的行政许可纠纷获得了彻底化解,企业得到恢复生产,周边村寨和学校的供水得到正常保障。此案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2021年度行政检察优秀典型案例”。
加强联动协调,确保监督实效
富宁检察院始终把加强领导,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实现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的有效途径。
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切实重视做好协调工作。推行一体化办案模式,整合民行、行政、公益诉讼的办案资源,充分发挥智慧检察平台作用,保证办案工作整体推进;建立健全长效的协调衔接机制和跟踪问效机制。在加强行政监察监督与其他行政纠纷解决机制对接的同时,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的有机衔接,形成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如办理的两起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涉及两家民营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几百万元的行政罚款,事关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重大利益。行政机关在没有依法完全查明违法事实、全面收集违法证据的情况下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同时实施高额甚至是巨额处罚,无疑将对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造成重大损害可能。
检察机关介入后,积极作为担当,经多次与相关部门商议,进行释法说理,根据案件事实,及时建议行政机关纠正错误,行政机关采纳建议,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违法事实进行重新调查处理,最终在完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法律重新作出处罚。通过检察监督,及时化解了行政争议,极大地维护了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
聚焦诉求症结,依法依规化解
富宁检察院以化解行政争议为“牛鼻子”,创新方式方法,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效果好、有影响的案件,特别是在保障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不是就案办案,而是针对当事人诉求,查找原因,查清事实,针对疑难问题,寻求解决矛盾方案,依法依规做好释法说理、疏导引导工作。
如办理的某村小组土地违法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行政执法机关认定某村民小组非法出租2千多平方米集体土地给他人用于建房,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罚款共计18万余元的行政处罚。某村民小组不履行行政处罚义务,致使案件拖延超过三年一直未得到执行。
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后认为,行政机关存在履职不到位,法院怠于执行的问题,积极与行政机关沟通对接、释法说理,反复多次对村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出检察建议,最终将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一起拖延超过三年的执行争议案件就此获得化解。
富宁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拖欠农民工讨薪监督案,涉及农民工工资23万多元,当事人请求检察机关督促劳动保障部门履行职责,让用人单位全额支付其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收到情况反映后,行政、民事检察办案组联合调查,多方沟通联系,加强督促指导,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多次组织双方协商,通过耐心释法说理,最终以公开的方式达成和解并签订了和解协议,农民工撤回支持起诉申请,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彻底解决了劳资纠纷。
关注民生民企,服务助企纾困
全面深化和探索行政检察监督。富宁检察院围绕服务民企,保障民生,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解难。工作中能动履职,压实责任担当,坚持快立快办,快捷高效的原则,应用法律手段在法定时限内办理案件。
如办理的两起个体私营企业申请行政检察监督案件,申请人不服强制冻结财产裁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监督申请,请求对法院强制冻结财产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减免加处罚款。立案办理后,检察办案人员及时与行政处罚机关、县人民法院沟通联系,调阅案卷、了解情况,并对申请人进行释法说理。
经审查认为,申请人在收到法院准予执行裁定书后已经自动全额缴纳罚款数额,再执行加处罚款数额将会增加申请人很大的经济负担,特别是长时间的新冠疫情影响,事实上已经让各类市场主体面临许多困难,党和国家已经陆续出台多项政策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若强制执行加处罚无疑会给申请人带来更大的经营困难。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检察机关经过对两起案件进行主持调解,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因符合相关法律政策规定,行政机关主动减免两起案件申请人的加处罚款共计18万多元,向法院申请解除对申请人相关银行账户的冻结措施,两起案件得到了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