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把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深化公安改革的重点任务抓好抓实,持续加强和改进管理服务,以“十个全面”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开展三项制度
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和省内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申领措施,节省了群众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回户籍地办理身份证的时间、经济成本。
开设绿色通道
全州所有户籍窗口均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群众实行优先办理、上门办理、送证上门等服务。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办由3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对急需用证的群众由15个工作日缩短至7个工作日。
提供延时服务
全州所有户籍窗口周一至周五视情况提供延时办公服务,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县市公安机关户籍窗口及中心城区派出所服务窗口,双休日其中一天提供半天办公服务;农村地区户籍窗口双休日遇赶集日的,全天提供办公服务。
建设户政超市
十县市均在县市政府所在地建成公安户政自助便民服务超市,群众可在自助办证机上自助办理及领取身份证。
推行网上户籍
提升“互联网+户政政务服务”水平,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预先办理户籍业务。群众可通过云南省网上户籍室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办理购房落户、毕业落户等19项业务。
执行首次停征
对未满16周岁首次申领、年满16周岁首次申领等6类人员,不再收取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履行办理承诺
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严格按照云南省公安机关“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承诺,当群众依照规定程序,带齐要求的全部材料后,户籍窗口即对业务进行办结。
落实减证便民
抓好治安系统49项“减证便民”措施的贯彻落实,凡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能通过网络核验的、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能通过基本证照替代的证明一律取消。全州公安机关办理服务类事项实现“两个减免”:免复印,免填表。
实行简政放权
缩短户籍业务办理审批环节,减少群众等候时间。将省内居民在城镇地区自有住房迁移等17项业务下放至派出所户政窗口当场办结;将公民二次以上变更姓名等4项户籍业务下放至派出所领导审批。
开通跨省通办
自2021年12月1日起开通“跨省通办”户籍业务办理。加强与异地公安的沟通协作,优化服务,减轻群众办理户籍业务往返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