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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江县:落实“首违不罚”制度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2-08-10  责任编辑:符晓

为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改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普洱市墨江县司法局认真抓好“首违不罚”清单落实,出台《墨江哈尼族自治县第一批行政执法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试行)》。

清单共涉及公安、市场监管、农业、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民族宗教、水务、工信、发改、民政、文化和旅游等11个部门,共110项行政处罚事项,并对行政处罚清单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不严格、不依法落实行政处罚清单内容的,及时督促整改,依法追究责任。

截至今年7月31日,墨江县共作出“首违不罚”行政处罚案件3776件。通过“首违不罚”的方式,将以往以罚促管的执法模式转变为教育处罚相结合的模式,有效缓解执法人员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大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让行政执法更有力度,兼具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和人文,实现执法效果与社会管理效果的双赢,有效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