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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进村寨 普法近民心
发布时间:2022-09-20  责任编辑:符晓

9月19日上午,德宏州梁河县人民检察院与梁河县人民法院联合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将巡回法庭开到梁河县芒东镇那勐村委会,通过公开庭审、以案释法的直观方式,警示、教育广大旁听村民。

近年来,梁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办理的案件中危险驾驶案占很大比例。很多人总是心存侥幸,不把醉酒驾驶当回事,给道路交通安全带来巨大隐患,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

当天出庭支持公诉的龚某某、刀某某、尹某、谢某某四件危险驾驶案均是被告人饮酒后不以为然,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其中尹某、刀某某无证驾驶,而龚某某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

检察官在审查起诉环节根据血液乙醇含量、犯罪情节、社会危害性及认罪态度,对四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提出了确定刑量刑建议。经开庭审理,梁河县人民法院采纳县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以危险驾驶罪对四名被告人当庭宣判。四人自愿认罪伏法,旁听村民认真观摩学习,庭审圆满结束,取得较好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