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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碧玉清溪之地长治久安
发布时间:2021-03-23  

让碧玉清溪之地长治久安

2021年,如何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法治玉溪,为玉溪这个碧玉清溪之地“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近日,记者专访了玉溪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马加能。

稳步推动长效常治保平安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玉溪市政法机关以非常之举应对非常之事,统筹抓好防风险、控疫情、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措施,深入推进平安法治玉溪和过硬政法队伍建设,确保了全市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安全稳定。”马加能告诉记者,2020年,玉溪市政法部门有24个集体和5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奖励。

2020年,玉溪市政法部门树牢国门意识,深化强边固防,打击整治跨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战果位列全省非边境州市第2名。玉溪市74个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配备、全部落实政法工作津贴、全部进行政治轮训。

2020年,玉溪市政法部门全力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120项措施,在全国首推“智慧车牌”,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有力保障全市经济企稳回暖。玉溪市政法部门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综治中心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2020年,玉溪市坚持以“十零”标准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截至目前,全市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88个,整体战果稳居全省前列。在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中,玉溪成为全省唯一入围全国50家候选城市的州市并进行了公示。

大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年,玉溪市委、市政府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融入‘两区一高地’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全力构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共同体。”马加能说,玉溪市重点打造了“两向八维”的治理新格局。

两向,就是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保障新体系,横向上立柱架梁,凝聚广泛力量,纵向上夯基垒台,配强治理力量。

八维,就是牢牢把握“一核两体五治共融”8个维度。把握党建工作这一核心关键,实施基层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联建双推,推动党建网、平安建设网、基层警务网等“多网合一”,共划分线上线下网格7254个,同时全面铺开“红色物业”,把党建优势真正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牢牢把握平安建设和试点工作两个载体,将试点工作指标全部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增加分值权重、细化评价体系,形成统筹推进、抓有实处的工作格局。

牢牢把握五治共融的治理要求,政治引领方面,把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纳入全市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任务,统一思想认识;法治保障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推进依法治市;德治教化方面,深入开展“抗疫精神”“玉溪好人”等系列宣传活动,弘扬公序良俗;玉溪市扶持发展社会组织1224个,培育具有玉溪特色的“医疗纠纷调处中心”“聂耳音乐社”等一批社会组织,调动3万余名志愿者,激发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同时完善风险评估机制,创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调解支撑下的“12345”多元化解机制,构建党委领导下的矛盾纠纷联排联调联处新格局;智治支撑方面,玉溪市紧密结合打造云南数字经济第一城的发展目标,创新“大数据+网格化”治理模式,推动经验决策向大数据决策转变。

为深化“玉溪之变”贡献政法力量

“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玉溪政法工作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我们只有直面问题、正视不足,补齐短板、加以改进,才能更为有效地应对新形势新挑战。”马加能说,玉溪将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的有力武器,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在深化“玉溪之变”中贡献政法力量。

玉溪将推动平安建设工作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平安建设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拉紧责任链条。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下,推进政府职能体系优化协同,政府和社会治理优势互补。同步建立健全职能部门平安建设权责清单,健全部门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机制,积极探索扁平化治理模式,提高快速响应、精准落地能力;推动平安创建方式方法创新,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服务优、群众满意”的创建目标,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尺,完善平安建设绩效考评指标体系,拓展平安创建的广度和深度,积小安为大安。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创新,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创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新模式,打造更多基层治理“新样板”,全力把小矛盾小问题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

推动智慧政法创新,坚持把政法智能化建设作为政法工作的重点任务和发展方向,持续深化“雪亮工程”建设运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现代科技与政法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平安建设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政法公共服务创新,优化拓展法院“一站式”、云解纷平台,12309检察服务中心,公安窗口业务“一门通办”、智慧车牌等建设运用。以法学会建设为牵引,充实并充分调动会员力量,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不断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