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保山市隆阳区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0件84人,提起公诉26件271人,其中涉黑2件、涉恶犯罪集团5个、涉恶犯罪团伙11个、“保护伞”2件6人。
截至2020年11月底,受理的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均已全部办结,按质按量完成了“案件清结”任务。
强力办案攻坚,完成“案件清结”
2020年,共受理涉黑涉恶审查逮捕案件7件14人、审查起诉案件8件87人,批准逮捕7件14人、提起公诉8件79人,均在限定办案期限内审结。对非涉恶团伙成员严格证据标准依法作出不起诉4人,对不当移送起诉的4人督促公安机关撤回。
聚力深挖彻查,实现“伞网清除”
在办案中深挖彻查“保护伞”线索。走进“高墙内”开展专项斗争宣传教育,鼓励在押人员积极检举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线索。细审深挖,准确追诉遗漏犯罪事实、罪名和犯罪嫌疑人。
依法“打财断血”,助推“黑财清底”
严查细审,注意甄别审查涉案财产的权属和性质,加大财产量刑建议提出力度,共向法院随案移送涉案财物11442余万元,提出罚金刑建议187人,占起诉认定涉黑恶案件人数的69 %。
借力提速提质,完成“线索清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共受理线索39条,均依法依规移送区扫黑办处理,协助公安机关完成核查线索2条。“六清”行动开展之初,对尚未收到核查结果的16条线索,统一建档、专人跟踪和对标对点一清到底,三个月时间全部落实线索核查结果,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强化法律监督,助推“逃犯清零”
为保证“逃犯清零”完成任务,针对辖区内一名潜逃至境外的黑恶目标逃犯,在公安机关追逃专班工作中,快速反应,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由公安机关精准研判后成功抓获此逃犯。同时,强化法律监督,发现遗漏的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督促公安机关及时移送审查逮捕或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共纠正漏捕9人,纠正漏诉21人,所追捕追诉人员已全部依法判决。
深化源头治理,助推“行业清源”
围绕“十大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部署,结合案件剖析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漏洞,制发检察建议20份,促进矿产领域资源环保、乡村治理基层组织政权、金融放贷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等领域整治与规范,从源头上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与行业领域综合治理,落实村“两委”换届选举防范和整治“村霸”问题,努力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