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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一男子不服拘留处罚,行政复议扭转局面
发布时间:2021-11-30  责任编辑:汪雨春

  当你受到某种处罚 ,觉得处罚有错,怎么办? 

  “处罚决定已经下了,没办法了!”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有此类误解,但事实并非如此!当你觉得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时,还可以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通俗的说,就是“民告官”的一种途径。 

  

 

  丽江一男子被处拘留10日,最终申请行政复议撤销处罚:此前,丽江一景区因改造施工,导致村民的马队运行线路受阻。 

  一日上午,马队副队长谭某(化姓)接到电话,称有约70人在办事处聚集,谭某赶到现场,参与相关人员会议后于中午离开。 

  当日下午,马队成员堵住一辆车,致一名执法队员下车步行离开。数日后,谭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以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为由对他处十日拘留。谭某不服,向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近百名马队成员在街道办事处聚集行为确属不当,但结合在案证据,无法证明申请人谭某有事前召集,事中进行安排、部署、规划、指使的行为,亦无法证实堵车行为与谭某有直接关系,最终决定撤销公安机关对谭某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和谭某一样,学会合理途径维护自身利益的还有吴某的家属。 

  

 

  一男子办理请假手续途中死亡,却不予认定工伤,家属申请行政复议:某日,丽江一银行职员吴某(化姓)因身体不适,到工作网点后按照单位要求前往支行办理请假手续,出门途中,吴某在支行门口晕倒在地,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吴某工作的银行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后收到《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家属不服,向丽江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行政复议。 

  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事发时吴某因身体不适,按照单位考勤制度从工作网点到支行履行请假手续,应属于“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一视为工伤的情形,决定撤销《不予工伤认定决定书》。 

  以上两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咱们老百姓认为相关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政行为存在不妥之处,可以依法选择申请行政复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什么是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关键途径,也是老百姓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渠道之一。 

  咱们老百姓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应该向哪里提起行政复议?又该如何准备申请文书及材料呢? 

  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侵害到了你的合法权益,都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或咨询。 

  如何提起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人需在法定期限内(通常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60日内)向适格的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申请材料,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向复议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书或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 

  (4)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代理人); 

  (5)其他有关材料一式三份。 

  如何撰写一份《行政复议申请书》? 

  《行政复议申请书》一般需要具备文书名称、身份信息、复议请求、事实及理由、落款及日期等基本要素,具体可参考《行政复议申请书模板(公民类)》填写。 

  递交了申请是不是就意味着“立案”了? 

  递交申请并不意味着“立案”,行政复议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会依法告知申请人受理、不受理或向其他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申请行政复议是否需要缴纳复议费用? 

  不需要。《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活动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机关的行政经费,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有什么区别?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都是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定途径,除复议前置案件外,当事人可自由选择。两种途径在案件办理部门、办案时限、审理方式、费用收取、结果是否终局等方面存在差别,具体可参照下表。 

  

 

  如果你有需要,请根据上述方法申请,但也要再次提醒大家,不是每个争议都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还请屏幕前的各位根据案情合理选择,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