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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渡区建设多元调解网络
发布时间:2021-11-30  责任编辑:符晓

  官渡区发扬“枫桥经验”,坚持“一核多维、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模式,在矛盾纠纷化解方面下大功夫,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做法、新途径,针对辖区内历史遗留问题多、社会转型矛盾凸显的实际,着力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社会组织调解等工作机制,构建起多元调解网络,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取得实质成效,为市域社会治理提供司法助力和保障。

 

 

  四中心挂牌共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

  2020年4月30日,官渡区成立了全省首家由官渡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司法局共建的“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该中心独创性实行四中心挂牌机制,即在官渡区政务服务中心、官渡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官渡区司法局)、官渡区人民法院和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挂牌设立,为相对人与行政主体沟通协调化解行政纠纷搭建平台。同时,成立了以法律服务人员为主要力量的专业调解队伍,参与行政行为合法性前置审查,为行政调解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中心运作以来,以具体案件为切入点,迅速将此项全省首创的工作机制做出成绩。2020年5月15日,官渡区首起行政争议即在该中心和解结案。

  2018年,王某因劳动争议将用人单位诉至官渡区法院,要求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并补缴社保。因社保缴纳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王某的诉请经两审均被驳回。之后,王某申请再审,并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社保机构为其办理社保补缴手续。

  该行政诉讼开庭之前,官渡区法院承办法官向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和争议焦点,社保局补缴社保的工作流程,经核算第三人及王某本人应当承担的比例、金额等内容,并向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提供了相关法律依据,并预设诉讼结果。

  经过协商,在王某及聘用单位、社保机构自愿同意进行调解和解的前提下,官渡区行政争议调解和解中心促成了申请人、社保机构、用人单位三方在法定框架内达成和解协议。这起历时3年的拉锯战,经府院联动,多家机构参与力促得以化解,争议各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该案也为府院继续探索和总结行政纠纷化解机制的经验和做法,提供了最好的样本和素材。

  把纠纷多发地发展建设成纠纷化解“根据地”

  官渡区针对目前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调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各街道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夯实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基础。开展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推选工作,完善人员管理、培训、考核、激励等机制,建立了拥有544人的社区人民调解员队伍。

  官渡区法院将调解平台与“云解纷”平台、“道交一体化”平台对接,集成咨询评估、分流引导、视频调解、司法确认等各项功能,实现“一网解纷”,已调解成功11854件纠纷案件。此外,官渡区法院还与“诉调对接中心”“司法辅助中心”紧密配合,“分调裁审”“一站式”化解纠纷,让“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成为外联多元解纷、内衔执法办案的中心枢纽。官渡区法院还引进明信公证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构建起公证处参与全流程公证法律服务的司法辅助体系,有效扩充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

  针对辖区内汽配城买卖合同纠纷多的情况,官渡区探索创新社会组织调解工作形式,从源头解纷构筑非公经济领域和谐稳定的缓冲带、安全阀。以“商事纠纷商人解”为原则,官渡区把纠纷多发地发展建设成纠纷化解“根据地”,吸收汽车摩托车行业协会作为特邀调解组织进驻东聚汽配城,聘请汽配城企业代表为调解员,在源头解决涉企矛盾纠纷,维护商户和员工的合法权益,并充分利用“互联网+”升级服务功能,先期在东聚汽配城推行云南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云解纷”平台,打破传统线下立案模式,实现当事人立案时间上、空间上跨越,进行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真正实现司法便民。(辛亚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