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秋季攻势工作目标,进一步减少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违法率,有效遏制和预防因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怒江交警结合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不断加大马力,多措并举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
精心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各县市大队一是组织召开部署会,认真总结前期开展摩托车交通秩序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分析研判明确整治的“难点、堵点”,及时调整作战思路,细化管控举措,科学部署警力,突出整治重点,强化打击力度,有序开展整治行动,并建立长效治理机制。二是结合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对职责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工,做到问责有人,按照部署要求,加强巡逻密度、管控力度,在辖区设置多个执勤点,部署警力进行值守,持续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无缝对接,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管事率。三是全体民警、辅警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责任,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作战精神,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以良好的精神状态积极开展好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为广大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加强路面防控,违法专项整治。各县市大队一是积极联合多警种,在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集中通行的重点路口设立临时检查点,严查电动摩托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违法载人、酒驾、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形成严管、严控、严处整治态势。二是严把“重点车辆、重点人员、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原则,根据农村群众耕种、打工、走亲访友驾驶电动摩托车出行多的特点,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在各乡镇出入口、各乡村道路交汇处、城乡道路交汇处等路段设立临时执勤点,依法严查、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超员、酒驾、涉牌涉证、不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农村道路巡逻管控力度,保障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三是狠抓乱停乱放,对辖区的易堵路段、交通乱点等进行了排查、登记,每天集中优势警力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密集点及随意横穿马路情况较为严重的路段进行专项整治,执勤民警现场纠正违法行为并警告教育后予以放行。
加强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市大队一是民警深入各快递、外卖、物流企业,对企业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完善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工作;对在用超标、非标电动自行车,设置过渡期,逐步淘汰更换成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配送车辆,从源头上抓好事故预防工作。同时严查严管配送员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对负有交通事故责任、多次严重违法的,督促企业落实清退和禁入措施。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举措,积极组织开展摩托车下乡考试为民服务活动,针对乡镇居民考证难、不方便等情况,方便乡镇居民办理、申领摩托车驾驶证,积极组织开展摩托车驾驶证培训下乡便民服务活动,切实提高乡镇摩托车驾驶证普及率,有效减少摩托车无证驾驶隐患。三是为加强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规范、有序管理,民警带队深入辖区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商铺,要求商家切实做好车辆管理,及时了解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牌相关政策及规定。
营造宣传氛围,确保覆盖更广。各县市大队一是开展“七进”宣传活动,积极组织警力走进社区、单位、企业、驾校、学校等开展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利用辖区发生的典型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事故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讲解交通安全法规,发放宣传资料,通过身边人、身边事进一步增强对交通安全的重视度,提高震慑力,强化宣传效果。泸水大队发布了《所有电动车必须登记上牌才能上路的通告》、福贡大队制作了《交通安全从头做起》的宣传片。二是扎实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及借力开展“乡村振兴”活动,积极向农村群众宣传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的目的意义、工作重点和具体要求,告知驾驶人违法性质和危害,表明整治工作的决心和态度,并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到整治行动中。三是运用主流媒体以及“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实时推送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安全行车知识及注意事项,定期曝光电动车闯红灯、不按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因交通违法导致的事故案例,广泛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提醒广大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强化法治观念、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按灯通行、按道行驶,主动抵制交通陋习。(怒江交警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