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时代,作为一名学生党员的石晶晶就梦想能够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官。
2010年考入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加入了梦寐已久的司法大家庭。司法改革之前,石晶晶先后在前卫派出法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是司法改革后的第二批员额法官。司法改革之后,先后在精审法官团队、民事审判第二庭工作。2017年至今,连续四年在精审法官团队收案、结案均位列第一,结案率均在90%以上。
工作至今,石晶晶一直奋战在民事审判第一线,除专业办理建设施工类、涉房涉地类、劳动争议类、医疗事故类专业案件外,其他民事案件亦有丰富办案经验。
2011年,她被评为“云南省优秀团员”;
2013年被评为“昆明市优秀团干部”;
2017年至2019年期间,连续三年被评为“西山区优秀公务员”,还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三等功,并被西山法院评为“办案标兵”;
2020年被评为“西山法院优秀法官”。
十年磨一剑,今年是石晶晶工作的第十一个年头,作为一名党员,作为一名法官,如何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她一直坚守的这份法律情怀应该如何捍卫,这些都是石晶晶在思考的问题,她认为,要做好一名合格的法官,应该拥有“六颗心”:
第一颗心
忠诚心。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这是法官的政治本色。只有常念忠诚,把忠诚铭记于心,才能感受到党和国家所赋予的重大使命,才能感受到人民的信任与期盼,才能牢记自己的责任与使命。
第二颗心
感恩心。感恩父母,因为是他们给了我们生命并养育了我们;感恩党和国家,因为是党和国家培育我们成长,使我们成为栋梁;感恩工作,因为是工作给了我们生活物质来源,并从中体会了职业的快乐,追求到了人生的价值。
第三颗心
善良心。善良是法官做人的底线。有言道,法官之上是法律,法律之上是良心,小节不察生大隙。作为一名法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要有一颗善良心,这样才能对得起自己的良知,才能使自己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摆脱人情、金钱、关系的束缚,才能战胜邪念,维护法律的尊严。
第四颗心
公正心。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法官的神圣职责。一名合格的法官要将公正司法作为最基本的价值追求。要坚持秉公断案、不徇私情;要以平等的态度对待各方当事人;要严把证据关,不偏听偏信;要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要在案件的裁判结果上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只有公正司法,法官才能托得起手中的天平,称得上合格的法官。
第五颗心
为民心。始终把人民装在心中,是法官的宗旨理念。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人民的法官,时时刻刻都要为民着想。为民,关键在做,当群众对某个法律问题不理解时,法官能够耐心讲解,这是为民;当群众路途遥远,不方便到法庭参与诉讼时,法官主动到田间地头开庭,方便群众,这是为民;当群众情绪激动、心情低落时,法官主动递去一杯温暖的茶水以安抚其情绪,这是为民。把人民放心中,就永远不会失去司法的根基,司法裁判就会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尊重。
第六颗心
廉洁心。做到清正廉明、无私奉献,是法官的基本操守。法官应当具有异于常人的睿智,高于常人的品格,独立于世的价值取向。无论别人怎么做,无论别人怎么想,也无论社会风气如何变化,法官务必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做到自重;务必要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做到自省;务必要严格约束自己,做到自律。清清白白办案,堂堂正正做人,永远保持清正廉洁,正是一名法官的立身之本。(西山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