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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正气 无愧检察蓝
发布时间:2021-07-20  责任编辑:符晓

李诚,男,布朗族,1989年9月出生,2011年10月进入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检察院工作至今,现任临沧市镇康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从检九年来,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敢于接受挑战,踏实工作,用心服务检察事业。

他是一名内勤,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

大学刚毕业就进入检察系统的他和其他同龄人一样,怀揣着与犯罪分子在审讯室、法庭上博弈的梦想。但从进入检察队伍的第一天开始,他便被分配至公诉内勤岗位工作,虽然梦想与现实存在较大差距,但他没有抱怨,主动学习,用心工作。面对工作失误,不逃避、敢承担,主动吸取教训,在以后的工作中做到最好。五年的内勤工作中,面对繁琐、复杂的内勤工作,他有耐心、愿付出,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先后准确创建、填录900余名犯罪嫌疑人的案卡信息,完成公诉部门近五年的绩效数据统计、痕迹材料收集、年终总结的撰写工作。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各项业务调研,先后撰写调研报告20余篇。因内勤工作突出,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内勤”,在平凡的岗位中凸显自己的价值。

他是一名公诉人,始终怀揣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连续五年的内勤工作,他并未消沉,梦想的种子一直埋藏在他的心中,通过不断的努力,他从一名书记员开始,一步一个脚印,不断积累,先后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曾经的梦想正通过辛勤与汗水逐步实现。参加工作至今,他先后协办、独立办理各类刑事案件600余件,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坚持原则,不越底线。2016年8月,因工作成绩优异被组织提拔为科级干部,并顺利通过检察官入额考试,成为我院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先后两年被评为检察官优秀等次。年轻的他虽然从检年限不长,但长期处于业务一线,遇到问题时勤学、多思、多请教,敢于啃硬骨头,善于从工作中总结经验,汲取能量,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了从业务辅助人员到业务骨干的转型。在监察体制改革后,承办辖区内首例监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在各项衔接机制尚不健全、缺乏借鉴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案件的提前介入、拘留、逮捕、起诉等环节,成功追诉犯罪,为我院类案的办理奠定基础。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成功指控辖区内首例涉恶案件,主动承办“套路贷”等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敢啃硬骨头。作为一名青年检察官,他也用责任与付出践行了自己的从检誓言。2017年3月底,正值妻子临盆前夕,各项工作均已按计划进入收尾阶段,但突发疾病的他高烧不退、行动困难,不得不入院接受手术治疗,这一待便是十余日,治疗期间考虑到手头上的余案涉案人数较多,案情较为疑难、复杂,即便办案期限所剩不多也未将案件转交他人,也未向组织提过任何要求,出院后身体尚未痊愈便投入到工作中,直至完成余案的办理。也正是为了手上的工作,他错过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时刻,在妻子临盆时没能陪在她的身边,没能与妻子共同见证女儿出生,成为了他一生的愧疚与遗憾。但他并没有后悔,他说他是一名检察官。

他是一名挑担人,服从安排迎难而上。

2017年,我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检”办公室,面对全新的工作与挑战,他没有畏惧,服从安排,毅然挑起重担。主动承担起司法改革后我院首批“未检”工作,除办理“未检”案件外还参与普通刑事案件办理,在各项业务协作机制尚未健全的情况下,主动对接县团委、妇联、关工委,带领团队完成多名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进校园普法宣传,组织两次“未检”开放日活动,为我院未检工作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未检”工作中他坚持原则,踏实工作,对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要求不轻视、不敷衍,也正是因为他的这个信念,让他更能体会到“未检”工作的意义所在,在单位“未检”工作摸索期阶段毅然挑起重担,默默付出。

他是一名热心人,积极向善不计得失。

在工作中他是好同事,积极乐观,善于团结。与同事相处时他虚心学习,相互尊重,不计较个人得失。面对同事的请教他从不敷衍,用心解答,共同学习提高。面对同事间因案件分配发生的冲突,他善于团结,主动分担,不计较个人得失。面对单位组织的各类活动他主动参与,尽心尽力,并在县级文艺比赛中获得嘉奖;在生活中他是好朋友,待人真诚、为人宽厚。朋友遇到的困难时,他用心帮助,不推脱,不敷衍。受朋友帮助时,他铭记在心,学会感恩,得到朋友的肯定。

他,一名普通的八零后,在平凡的岗位中坚定信念,在默默的奉献中提升自我,在不断的挑战中找到方向;他,一名普通的青年检察官,对职业充满热情,对检察事业的明天充满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