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先后荣获“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连续四年个人承办案件调撤率超97.69%……这一组“傲人”数据,是昭通市鲁甸法院家事法官叶丹“军功章”,也是鲁甸法院突破创新的成果。
2016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范围内确定118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鲁甸法院作为昭通唯一一家入选的法院,在感到骄傲的同时,也压力巨大,因为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板可以借鉴。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怎样让家事案件当事人在平和的心境下审视自己的家庭关系,成为大家绞尽脑汁思考的第一步。作为改革机制的草拟者和主要业务法官,叶丹大胆地提出要从法律与感情相融合的角度出发,探索出一条家事审判的不寻常之路。
2017年,《反家庭暴力法》出台不久,教师耿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耿某多次被丈夫打伤住院,但为了三岁的孩子委曲求全,不愿意提起离婚诉讼。只是申请了诉前人身安全保护令,这让叶丹他们为难了,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通常是在离婚诉讼等具体的案件审理过程中发放的,像耿某这样未经诉讼就先申请保护令,别说鲁甸法院,就是昭通法院也是头一次遇到。看着幼小的孩子惊恐的眼神,叶丹想起了她的童年,她也是在一个家暴家庭里长大的孩子。父亲殴打她母亲是家常便饭,八岁那年,她父亲逼母亲拿出给他们姐弟准备的学费去还赌债,母亲拼命攥着钱,左手无名指被活活掰断了也没有放手,“110”是叶丹人生中拨打的第一个电话。这样的经历,让叶丹更希望法律能为柔弱女性和无辜的孩子撑起一片蓝天,她坚决发出了诉前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全市第一份诉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当曹某得知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后果时,低下了头。三个月后,耿某打来电话说:“法院的保护令还真管用!昨天我们吵架,他抄起板凳又要打我,我说你忘了保护令了?他愣了一下,说了几句狠话就走了,晚上回来就主动认错,谢谢你们”。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外出务工人数的增加,我院受理的涉农民工离婚案件大幅上升。因当事人大多常年在外省,甚至在外国务工,不能赶回家乡处理离婚事宜。怎样更便民、更高效,成了他们时常思考的问题。“现在智能手机这么普及,为什么不尝试着用微信办案呢”一个念头在叶丹脑海里冒了出来,对,试试用微信辅助办案,叶丹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在她的努力下,鲁甸法院“微信+送达+审判+执行”的诉讼模式逐步成型。
“才三十分钟,鲁甸法院用微信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以前,我们打官司不知道要来来回回跑多少趟,影响工作不说,还要一大笔交通费。鲁甸法院的做法真是贴心便利,为你们点赞!”这是还在浙江省某工地上做工的阮某,在屏幕那边激动地说的话。原来,何某与丈夫阮某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生活二年有余,但因工作原因,阮某无法回鲁甸办理离婚事宜。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必须双方当事人同时到场,一年来,何某为此多方奔走,却始终没有结果。她没有想到的是,小小微信解决了她的大难题。当看到法官把盖有鲁甸县人民法院印章的调解书拍成照片发给阮某时,阮某的工友们争相把这件“稀罕事”转发微信朋友圈。小小的手机屏幕,不仅成了智慧法院的象征,更成为了兼顾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纠纷的媒介。
在叶丹提倡的不走寻常路的思路下,鲁甸法院家事纠纷呈现出“两高一低”态势,结案率高,调撤率高,上诉率低。试点以来,每年的结案率均达100%,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例缠访闹访案件,审判质量整体明显提升。
虽然家事审判都是鸡毛蒜皮的家务事,但它却关系着和谐社会的构建。作为家事法官,叶丹和她的同事们不是机械地、冷漠地适用法律,而是怀揣一颗质朴而温暖的为民之心在办案!因为我们所有人都坚信,在昭通这篇热土上播下法理情融合的种子,一定会开出真善美的绚烂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