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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香儿:群众心里的“亲人”
发布时间:2021-01-14  
  

  2010年12月参加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玉香儿一直坚守在人民调解工作岗位上,10年的磨砺让她成为景洪市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优秀人民调解员。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操心群众家长里短、宣传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她以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尽心尽力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为勐罕镇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学习 提高调解本领 

  虽然学的是法律专业,但刚接触人民调解工作时,玉香儿仍感到力不从心。她清醒地意识到,要想干好这份工作,成为一名合格调解员,就必须通过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武装头脑。明确思路后,玉香儿边工作边学习,无论多忙多累都每天坚持完善和提升自己。 玉香儿把群众反映的问题看作自己的事,对群众的合理诉求,全力以赴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案。对自己不确定或疑难复杂的纠纷,她会反复在相关法律书籍中查找答案,或向有经验的领导、同事请教,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功夫不负有心人,10年的学习和积累,她由一名人民调解的门外汉逐渐变成精通调解和法律知识的行家里手。 2017年6月,李某租用某村民小组233亩农田种植香蕉,合同约定租赁期为6年,租金每年每亩1000元。合同履行至第3年,村民小组提出将租金增至1800元。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多名村民阻止李某使用土地,李某到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维权。 由于案件涉及当事人较多,村民情绪激动,为防止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案件,玉香儿到该村民小组,以座谈方式倾听村民和李某对纠纷的陈述,让他们能充分表达各自的看法和意见。 在双方意见发生冲突时,玉香儿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着重宣讲了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总结分析案件争议焦点及处理意见,让双方在互让互谅的基础上化解纠纷。经调解,双方当事人经友好协商,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继续履行合同,土地租金按每年每亩1500元计算。  

   

  发挥优势 获得群众信任 

  勐罕镇居民多是傣族,很多群众来访来电时,因语言沟通不便,不太愿意与调解员说心里话,也不能完全表达诉求。作为一名傣族调解员,玉香儿有着先天优势,一句民族语言,瞬间就能拉近与群众的感情,增强群众对她的信任,在调解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工作中,群众愿意跟她谈、听她讲,找她解决问题,在群众心里,玉香儿就是他们的亲人,只要有问题,她全力以赴帮忙解决。除了语言优势,玉香儿过硬的法律专业知识、对工作认真负责、对群众真诚热心、调解方法得当,赢得领导、同事的肯定及群众的信赖好评,树立了人民调解员的良好形象。她认为,群众的信任是她工作中最大的价值体现。  

  2019年10月,切某在某劳务公司做工过程中受伤,达9级伤残,入院治疗89天,花掉医疗费9.43万余元,后期医疗费需要1.2万元。因赔偿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切某及多名亲属到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面对情绪激动的受害人及亲属,玉香儿耐心倾听,待对方情绪稳定后,向他们分析双方的争议焦点及通过调解方式解决问题的好处。随后,她多次与某劳务公司进行电话沟通,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由某劳务公司支付切某34.48万余元,这起僵持已久的纠纷画上句号。  

   

  注重方法 提高工作效率 

  玉香儿始终把维护村镇稳定,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作为衡量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标准,大力宣传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矛盾纠纷中的预防、化解和法治宣传的作用,实现调解纠纷一件、教育群众一片。 玉香儿十分重视调解方法和技巧,除在掌握事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她更注重情理,经常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取得了良好的调解效果。 2020年泼水节假期,玉香儿接到几名农民工的电话,她舍弃过节陪伴家人的时间,回到办公室。经了解得知,2020年1月28日至4月9日,曹某等7名工人为周某在某水运部的船上拉运砂石,双方原定于4月5日结算3月份工资,但直至4月10日工资仍未支付。7人提出辞职,并要求周某支付工资,而周某认为7人无权单方解除劳务合同。7人到勐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为及时处理好纠纷,避免在重大节日期间引发不稳定因素,玉香儿通过电话与周某沟通,宣讲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他配合调解。经过3天的调解工作,7人与周某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解除劳务合同,周某按期支付7人工资,既避免了矛盾进一步升级,也为7名工人挽回了经济损失,确保了重大节日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  

  十年磨一剑。玉香儿没有忘记来时的路,对人民调解工作仍充满热忱。10年来,玉香儿受理调解纠纷6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2000余万元;协助镇政府调解纠纷20余件,指导村级调解员调解纠纷80余件;为群众解答法律政策咨询5000余人次,参与法治宣传活动1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达2万余人,避免和减少了群众上访和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为构建和谐平安勐罕作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