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大姚县国土面积3536平方千米,56.81万亩国有林,1153种植物,410种野生动物(其中属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46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精神及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大姚公安始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紧紧围绕“秀美蜻蛉、大美大姚”的总体要求,为全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新格局贡献公安力量。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动摇。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加大对自然保护区、湿地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力度,强化对木材经营加工场所、苗圃绿化公司等涉林行业场所的清理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努力铲除破坏野生植物资源犯罪滋生土壤,最大限度挤压破坏野生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生存空间和滋生条件。2021年以来,协助林草等部门开展森林防火督察4次,整治火险隐患22个,查办林业行政案件14件,办理涉林刑事案件20件,严厉打击了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耕地,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全县森林覆盖率提高到71.1%,先后荣获国家园林县城、省级生态文明县多项殊荣。
维护碧水蓝天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不动摇。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涉渔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强化对花鸟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企业等行业场所的清理排查,严厉查处利用围网、枪杀、下套等手段,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查处在药材交易市场、花鸟宠物市场和利用互联网等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2021年以来,办理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3件,救助各类野生动物307只(头)。
强化共建共享全民参与生态保护的理念不动摇。树立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宣传理念,发放生态环保宣传资料、环保购物袋,向广大群众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努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发生。2021年以来,开展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农户宣传122次,发放各类宣传手册、宣传单12000余份,全面提升了群众参与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性,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大姚县公安局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