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不分大小,逃逸更难容,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救助伤员、保护现场。可现实中,总有肇事者心存侥幸,以为“一逃了之”就能掩盖违法事实,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交通肇事逃逸,不但难逃惩罚,而且“罪加一等”。
2021年7月12日,曲靖市罗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经过近9小时的调查、走访,连夜侦破交通肇事逃逸致人受伤案。
12日14时25分左右,罗平县云贵路八方商场门口路段发生一起一辆无号牌轻便摩托车与一辆车牌号为云DN47*2号二轮电动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导致电动车驾驶人腿部骨折。事故发生后,无号牌轻便摩托车驾驶人撇下伤者匆匆逃离现场。
在了解事故情况后,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开展事故调查。由于事故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民警只得从驾驶人着手,经过事故现场周边监控调取,初步确定了逃逸嫌疑人,通过视频人像比对,于当晚21时左右初步获取了嫌疑人基本信息。民警连夜赶往嫌疑人登记居住地。经过群众走访、询问,确认了嫌疑人身份,获取嫌疑人现居住地址,于23时成功找到交通事故逃逸驾驶人王某。
经询问,驾驶人王某当天饮酒后,驾驶其朋友的无号牌轻便摩托车经过云贵路八方商场时发生交通事故,王某驾驶无号牌轻便摩托车逃离现场,事故车辆已经归还。交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在大量证据面前,王某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后交警根据王某供述及时找到事故车辆,在摩托车内找到车牌,车牌为云D29*51,并依法扣留该车。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助读
这8种情况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的;
6、交通事故当事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的;
8、经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未经协商给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交通事故当事人未留下本人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其强行离开现场的。
交通肇事逃逸后果是什么?
交通肇事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驾驶证记12分。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曲靖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