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涉酒警情处置,更好地保证醉酒人员安全,最大限度减少醉酒闹事人员危害社会、干扰正常接处警工作以及扰乱正常医疗秩序行为,华坪县公安局党委因地制宜,创新警务模式,会同县人民医院采取“警医联动”合作机制,在县医院一楼急诊科旁设立了专门的“醒酒室”,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工作,让执法有力度更有温度。
6月18日,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董国才率副局长凌仁斌以及治安、警保室、中心所负责同志对醒酒室进行了验收,作为全县首个“醒酒室”于今日正式启用。
华坪县公安局制定了《醒酒室管理规定》,醒酒室直通急诊科就诊室,方便醉酒人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醒酒室内设有含约束功能的醒酒床两张,对墙壁进行软包处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安装360度无死角的摄像头、拾音器,全程记录醒酒过程。
“醒酒室”设立后,华坪县公安局民警在警情处置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规定,醉酒的人违法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中,对本人有危险或者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公共安全有威胁的,应当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对需要采取约束措施的醉酒人员,将及时送至县医院醒酒室进行看护和救治,醒酒后再由民警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醒酒室”的设立,既能使醉酒人员能得到第一时间的救治,充分保障群众的生命安全;又为民警在处置此类警情时,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执法保障,还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民警执法风险,能更好的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护人员的安全。
按照就近原则,华坪县中心、荣将辖区,民警在处置涉及需采取约束措施的醒酒人员警情时,将及时送往华坪县医院醒酒室进行约束、救治,下一步,华坪县公安局将积极探索,进一步推进“警医联动”机制,陆续在其他乡镇卫生院设立“醒酒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