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河底岗边境检查站雷霆出击,加强边境沿线查缉管控,仅仅1小时内就连续查获2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缴获各类烟花爆竹300件。
年关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一些不法商贩心存侥幸从事非法经营、运输、销售等活动企图从中牟利,给边境辖区安全带来重大隐患。针对此情况,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自2月4日起,部署开展了边境治安隐患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雷霆行动”,加强对边境辖区的治安管控整治,活动很快取得了成效。
2月5日22时20分许,该支队河底岗边境检查站执勤民警在边境沿线开展流动查缉时,从两辆微型箱式货车内查获烟花爆竹292件,驾驶员周某某、唐某某未能提供任何资质证明。
仅仅过了不到一个小时,23时05分许,河底岗边境检查站执勤民警在对二辆从孟定开往临沧方向的水泥车工程车上又查获了8件烟花爆竹。经现场盘问检查,驾驶员张某鹏、王某祥交代,该批烟花爆竹是帮助辖区一商店运输的,没有任何相关手续。
目前,两起案件已依法移交当地公安机关作进一步处理。云南临沧边境管理支队提示:烟花爆竹的制造、贩卖、运输、存储具有重大的安全隐患,因此烟花爆竹的制造、贩卖、运输、存储等环节都需要严把安全关,并获得相应许可,购买烟花爆竹时应到正规合法的销售场所,如发现有违规制造、贩卖、运输、存储烟花爆竹等情况时,请及时向警方举报。
延伸阅读:根据我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