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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检察院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发布时间:2021-08-23  责任编辑:汪雨春

  

  8月3日,由蒙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起诉的杨某某、何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蒙自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蒙自市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冯应伟、张玲分别以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庭审,履行法律职责。 

  案情简介:2021年2月2日17时许,何某某与杨某某违反禁猎法规,驾车到蒙自市期路白乡莫别村委会莫别村花果山(禁猎区)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竹鸡5只、貂鼠2只。经鉴定,以上动物均为国家三有动物,经济价值共计人民币5300元。 

  蒙自市人民检察院在对何某某、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审查起诉时,认为二被告的行为不仅触犯刑律,且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对涉案野生动物所属区域的生态安全造成了影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依法对二被告侵权行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何某某、杨某某承担赔偿损失、在媒体公开道歉的侵权责任。 

  庭审中,公益诉讼起诉人向合议庭发表出庭意见,生态环境破坏容易、保护难,生态损害容易、修复难,保护生态环境是全社会的责任,绝不能为了个人一时私利,与青山绿水、金山银山对立,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两名被告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同意检察机关提出的诉讼请求,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自愿赔偿非法猎杀野生动物的经济损失5300元,以此来弥补对野生动物资源造成的破坏,修复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并当庭支付了赔偿款项,庭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法院将择期宣判。 

  检察官说:一直以来,生态环境资源问题都受到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与人民群众的热切关注。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一方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作用,加强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另一方面有利于增强公民的懂法守法意识和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从源头预防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