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的7名涉案人员举行了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训诫仪式。与以往附条件不起诉案件不同,检察机关此次训诫的对象不仅包括犯错的“熊孩子”,还包括他的“甩手家长”。

主动开门纳谏 全面听取各方意见
根据案件情况,蒙绍锋检察长组织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取了侦查机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并邀请了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教育工作人员、司法工作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工作人员等担任听证员。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情,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充分发表了意见,蒙绍锋检察长全面阐述了检察机关教育挽救为主、打击惩罚为辅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理念,深刻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关于家庭监护的作用与意义,要求涉罪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听证员一致同意:对7名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附条件不起诉。
化解社会矛盾 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扎实贯彻落实为民司法理念,以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针对本案在侦查阶段未达成赔偿、和解的实际,通过全面研判,制订了全面细致具有较强针对性的调解方案,组织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其他人员涉案进行了调解,经释法说理、陈述利害,相关人员最终握手言和,达成协议,并当场进行了赔付、出具了谅解,真正化解了矛盾。
开展社会调查 分类施策督促监护
根据案件情况,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深入细致开展了社会调查,查明了犯罪嫌疑人现实表现情况、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经调查发现7名涉案未成年人之所以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自身法律意识比较淡薄,自控能力较差等原因外,家庭教育监护的缺位也是重要原因之一,有的家庭过分溺爱孩子致使其滋生不良习气,有的父母长期外出务工,对孩子陪伴关爱不够、疏于管教,有的父母缺乏与孩子的有效沟通和情感交流,亲子关系生疏,致使涉案未成年人性格叛逆,遇事暴躁、冲动,不计后果,对法律缺乏认知与敬畏。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堂课,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唤醒缺失的家庭监护,给失职监护人戴上“紧箍咒”成为帮助迷途未成年人归航的当务之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根据各家庭监护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宣告仪式上,副检察长张绍然向7名涉案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并责令家长“深刻反思,找准问题,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确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下一步,永平县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跟踪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情况,继续探索推进“督促监护令”的实施,秉持“宽容不纵容、厚爱又严管”的态度,凝聚更多社会力量,抓实抓好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救助工作,多维度助力迷途未成年人“归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