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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检察院:“惩、防、治、教、责”五字诀 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发布时间:2021-01-25  

    2020年,西双版纳傣族自治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立足检察职能,坚持惩治与保护并行、办案与帮教并重、法治宣传与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并举,将“惩、防、治、教、责”贯穿未检工作全过程,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惩”,即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始终保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压态势,坚持零容忍态度,从严从快批捕、起诉。2020年,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28人,同比减少47.17%,起诉72人,同比减少6.49%。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性侵案件被告人发出从业禁止令,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防”,即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积极推进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开展送法进校园、进社区、进村寨15场次,检察开放日3次,参加活动人数5000余人。全州共有29名检察官到各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通过现场授课、模拟法庭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向学校捐赠4000余只口罩等防控物资,为学校复学复课提供支持。  

 

  “治”,即依法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  

  从办案实际出发,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管,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58人,提起公诉6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处理,不批准逮捕36人;不起诉43人。  

 

  “教”,即精准帮教罪错未成年人  

  2018年成立“小吉象”未检专业办案团队以来,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针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心理、家庭原因、交友环境等,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实施有效帮教。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进行社会调查,过去一年来,形成调查报告70份,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让罪错未成年人持续得到关爱帮助,助其找到人生新方向。  

 

  “责”,即推进社会支持体系建设  

  对内加强检察机关各部门的沟通配合,建立完善侵害未成人权益线索移送、案件流转、共同办理等工作方式。对外加强与共青团、民政、教育、法院、公安、司法等单位的沟通交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社会协同配合。2020年,与西双版纳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服务中心达成合作协议,将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心理疏导、跟踪帮教等工作委托该中心开展。同时,积极与各县市妇联共同搭建“未检工作社会合作平台”,推进未检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