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宽’不是‘关照’,也不是宽大无边;‘从严’不是‘草率’,也不是法外加刑。从宽处理幅度,要综合把握“自查”是否主动、彻底、稳定;配合组织核查及认错悔错态度等,精准恰当做出处理。《政策的指引》进行了详细的界定,为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适用统一了标准和办理程序,让大家全面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和兑现适用方式,解决了认识上的模糊、执行起来不统一问题,用制度精准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充分体现对政法干警宽严相济的关心和爱护。”丽江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李丽芳说。
近日,丽江市纪委监委制定《关于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落实“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指引》,此举旨在进一步统一认定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平衡量纪幅度、压实各方责任,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政法干警各类违纪违法问题,确保“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精准有效落实,推动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
《政策的指引》依据中央、省、市关于在政法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的文件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党纪法规,在征求教育整顿小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进一步引导全市政法干警把准政策、直面问题,打开心结、消除顾虑,增强早报告、早解决、早筑堤、早割瘤的决心和自觉,全面推动教育整顿查纠整改取得实效。
《政策的指引》明确了“自查”与“被查”的认定条件、适用期限、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办理流程,对“主动说明”的时间要求和形式要求、宽严幅度的把握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和界定,综合考量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及影响等因素,统一认定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平衡量纪尺度。对主动自查、主动坦白、真心悔过的干警,依规依纪依法给予从轻、减轻处理,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违纪违法干警,加大组织查处力度,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充分释放出“主动查与被动查不一样”的鲜明信号,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有效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政策的指引》在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础上,充分运用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开来”,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以“自查从宽”来引导,以“被查从严”来倒逼,一柔一刚,同向发力,激励有问题的干警主动讲清问题,卸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以洗心革面的姿态重新投入工作,对拒不主动交代问题的干警依纪依法从严处理,实现教育大多数、惩处极少数的目的,既体现对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与信任,也为进一步做深做细做实查纠整改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纪法保障。
据市纪委监委案审室主任黄美介绍,教育整顿期间适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从宽从严的前提是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宽严都有度,这“度”就是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政策的指引》作了全面梳理和概括,在实践操作过程中遇到甄别难度大或重大复杂疑难问题线索,可以提交集体会商研判,既不能随意降格,也不能随意加码。
“‘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是组织派发给广大政法干警的一项‘政治福利’,全市政法干警一定要以此为契机,认真学习好、领悟好、运用好,紧紧围绕‘七大顽瘴痼疾’整治内容和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及时发现问题、精准梳理问题,主动讲清问题,自觉修正问题,以思想自觉引导行动自觉,确保查纠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邹萍说道。(丽江市纪委监委 秦明媛 吴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