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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见行动做表率,及时兑现司法为民承诺
发布时间:2021-03-23  
  自3月6日全市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会议召开以来,临沧两级法院精心组织实施、精细制定方案、精准落实措施,在扎实推进学习教育环节各项工作的同时注重成果转化,多形式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
  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接访,听民心、解民忧
   
  为扎实推进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具体实践,兑现临沧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十项任务”承诺,3月15日下午,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利民与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六指导组现场指导组成员方俭先、曹国辉共同接待了一起涉诉信访案件当事人。
  在信访接待室,杨利民院长与现场指导组面对面认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充分了解案件具体情况,耐心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方针,为群众排忧解难,最终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程序合法合理解决信访诉求。
  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线上法治课助力沿边小康村绿色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两山”生态理念,3月12日上午,耿马自治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与两名特邀调解员组成宣传组,通过“1+7”多元化解纷机制之远程调解平台与沿边小康村视频连线,以“保护林木资源、助力绿色发展”为主题为沿边村落50余名新任村组干部就上了一堂法治警示课。
  主讲法官和特邀调解员以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释法,为群众普及了林木采伐许可相关知识,以及构成滥伐、盗伐林木罪的基本要件,向大家释明了坚持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拉紧了生态保护“警戒线”。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保障胜诉权益
  耿马法院执行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依托,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
  接访案件来访申请执行人,并对申请执行人提出的问题、存在的疑惑及时解惑,给出满意的答复。
  利用“点对点”查控系统,线上开展财产查询工作,及时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等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以确保最大限度保障胜诉当事人的权益。
  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敦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全力兑现人民群众的胜诉权益。
  扣押、查封被执行人名下车辆,并迅速启动司法拍卖程序。
  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显成效
   
  耿马法院加强对孟定人民法庭的修缮、改造和完善。3月8日,法庭正式组建驻庭执行组,标志着孟定法庭全面进入“立审执一体化”工作格局。
  此举进一步畅通了法院机关与人民法庭的上下联动,法庭的案件受理由原来的民商事案件立案、审理,拓展到生效裁判的执行,孟定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涉外案件纠纷办理中的前沿阵地作用更加凸显。
  截止3月15日,驻庭执行组在一周内共办理执行案件28件,执行标的273.4万元。
  镇康县人民法院强制清腾法拍房,竞买人权益得保障
   
  近日,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干部的见证下,镇康县人民法院对被占用的司法拍卖房屋依法进行强制腾房、移交,切实保障了竞买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尊严。
  2月11日,竞买人通过司法竞拍网络平台,竞得了被执行人名下房产,可直到房产依法拍卖成交后,与被执行人联系无果。经依法张贴执行公告,且腾房期限届满后,法院决定对该房屋进行清腾并移交买受人。
  永德县人民法院依法打击涉野生动物犯罪,守护生态安全
  近日,永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
  经查明,2019年6月,民警巡查发现在被告人出售的中草药中疑似有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穿山甲鳞片、羚羊角等野生动物制品,并随即查扣。经鉴定,被查获的野生动物制品藏羚羊,系国家Ⅰ级保护动物;藏原羚,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林麝,系国家Ⅰ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系国家Ⅱ级保护动物。
案件被告人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被依法判处刑罚。该案的审理,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抵制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环境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