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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怒江人”:最美法官——李佳梅
发布时间:2021-01-14  

  

  把法律的阳光洒在每一名当事人身上

  危崖耸立、水流激荡的怒江大峡谷里,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她怀揣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牢记法官誓词,十年如一日,她不忘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牢记法官誓词,用公平和温情诠释着基层法官的理想与信念。她就是泸水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庭长李佳梅。

  2009年2月刚从云南师范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的李佳梅被分配到了贡山县人民法院工作,这一待就整整6年。这里不仅生活条件艰苦,审判资源更是捉襟见肘,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但正是在这样的生活、工作环境里,李佳梅获得了骄人的成绩,年底考核两年优秀、四年称职,因为成绩突出还获得了2010年“先进个人”、2013年全州法院系统“法院文化周”辩论赛被评为优秀辩手等荣誉。

  先大家后小家,将司法为民作为毕生追求

  2015年2月,李佳梅调到了泸水市法院。这一年为了进一步方便人民群众进行各项诉讼活动,把法律服务送到每个乡镇,院里决定增派人手加大巡回办案工作力度。因为巡回办案的过程当中常会遇到各种矛盾和纠纷,所以被选派的法官必须是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强,而且善于处理突发事件的人才可以担当,李佳梅就是其中一位被增派的人员。

  当时李佳梅的小孩刚刚满周岁,正是孩子“分离恐惧期”最需要妈妈陪伴的时候,但她深知巡回办案的重要意义,理解领导的良苦用心,于是决然给孩子断了奶,服从了组织安排。她把对孩子的牵挂埋藏心底,克服身体的疲劳,无论是酷暑难当的夏日,还是寒意肃杀的冬天,风雨无阻,每天穿梭在老窝、上江、鲁掌、大兴地等乡镇的山间与田野,用双脚丈量着这片陡峭的峡谷,只为化解百姓的纠纷。

  

  勇于担当作为 日复一日用真情传递着司法为民的正能量

  在门面窗口的她,坚持把理论知识转化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进一步增强政治担当,及时将上级的各项重大方针政策与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到具体工作中,不断增强工作的全局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勇于负责、敢于担当,严格落实岗位责任,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民事无小事。李庭长始终认为一件案件对于一位法官来说不足工作量的百分之一,对于一个法院来说不足工作量的万分之一,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所以李佳梅在坚持法官中立审判的同时,也经常换位思考,设身处地对当事人予以充分的理解,在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时,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多发的婚姻、赡养、医疗、交通事故等纠纷案件,用诚心解开当事人双方的心结,用真情化解矛盾。有位杨姓当事人,其家住昆明,头发花白,已84岁高龄。其退休后在泸水柏某某开办的矿山提供技术服务,由于矿产经济低迷,企业经济不景气,杨老的工资拖欠多年未付,杨老此次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追索工资。李佳梅得知这一情况后,为了当事人少跑腿便立即与被告柏某某联系,并说服他尽快到院解决他与杨某某之间的劳动报酬纠纷。就在李佳梅体贴的服务和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该案从立案受理到调处拿到法律文书仅用时1小时。

  从李佳梅参加工作的第一天起,她就养成了兢兢业业的工作习惯。但长期从事审理各种琐碎繁杂的民事纠纷,极易产生审判疲劳,身体疲倦、精神疲惫。对于这些李佳梅一直努力克服,对工作毫不懈怠。她始终认为一件案件对于一位法官来说不足工作量的百分之一,对于一个法院来说不足工作量的万分之一,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百分之百。

  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李佳梅审查立案数为刑事立案数100件、民事937件、行政27件、执行365件,接待咨询达4290人次,更是创下个人速裁149件民事案件,案件平均办结期限为5日的记录,快速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有人对李佳梅说,何必那么拼命,办那么多案子干什么,面上过得去就行了,她却说,她得对得起胸前的那枚法徽和自己的初心。

  李佳梅法官,胸中有百姓,手中捧法律,用女性特有的温柔,柔性司法,把法律的阳光洒在每一名当事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