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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有偿调解新模式诉前委派调解显成效
发布时间:2020-12-01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云南省关于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要求,五华区司法局、五华区人民法院按照云南省司法厅的统一部署安排,先行先试,率先在全省共同建立首个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引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行业专家等参与到基层法院诉前委派调解中,探索开展高效便捷、成本惠民的有偿调解模式,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截至目前,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累计收到区法院委派案件229件,受理62件,成功调解62件,涉案金额约9000万元。

  一、党委重视,部门协作,创新探索有偿调解解纷方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呈现数量多、领域广、类型杂、专业性强的特点。加之“有事打官司”观念深入人心,导致大量纠纷涌入法院。近年来,五华区法院收案数屡屡位居全省第一,2019年共计受理民商事案件21430件,2020年上半年新收民商事案件10708件,法院压力逐年递增。

  为缓解法院诉讼压力,在省司法厅的指导下,在五华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成立由区委常委、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法院、司法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统筹推进此项试点工作。经过多次理论研讨和可行性研究,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达成了合作共识,并于2020年7月10日签订了合作框架协议,共同筹建了全省第一个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下设十个调解室)。中心设主任一名(由法院立案庭庭长担任),副主任一名(由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担任)。中心先期引入7名资深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为法院特邀调解员入驻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探索开展人民调解之外的有偿调解工作模式,为群众提供一种新的、成本惠民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

  二、建章立制、规范程序,大力推进诉前委派调解服务

  一是统筹谋划,制度先行

  为顺利推进此项试点工作,五华区司法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抽调精兵强将组成专班,拟定并与五华区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的实施办法》《五华区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调解卷宗目录及文书格式等相关文件,对人民法院、司法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进行了明确,细化了案件委派、承接、调解、反馈、司法确认对接等具体操作流程,对调解员调解过程、调解纪律、报表格式、考勤、着装等具体工作要求也进行了明确。

  二是强化协作,诉调对接

  根据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中心下设金融纠纷调解室、传统民事纠纷调解室、商事纠纷调解室、保险纠纷调解室、医疗纠纷调解室等十个调解室,中心将引入的基层法律工作者纳入法院特邀调解员名册,实行每天2名调解员轮班制,接受法院委派的案件并开展调解工作。区法院配备15个快审团队与特邀调解员进行对接、指导中心的调解工作。对于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双方可共同申请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由特邀调解员帮助当事人与快审团队法官进行对接,开通司法确认绿色通道。经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一方当事人不按协议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部门将启动快速执行通道,对不按协议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进行强制执行。

  三是规范选任、严格管理

  规范准入,对特邀调解员进行严格筛选。五华区司法局成立了诉前委派特邀调解员选任工作领导小组,选任条件确定为执业五年以上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律师,并且在三年内未受过处罚的人员才有报名资格,通过自主报名、资格初审、小组审核、人选公示等程序,选择7名职业素养高、执业经验丰富的人员作为第一批入驻特邀调解员,确保提供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

  规范收费,探索建立低价有偿的市场化运行模式,诉前委派调解按照收费不超过诉讼费50%的标准,由调解员和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法院不收取案件受理费;对于不适宜申请司法确认的,当事人还可以申请法院出具调解书,法院减半收取案件受理费。

  规范纪律,加强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纪律,签订调解纪律承诺。由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共同对特邀调解员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管,及时处理群众的投诉,定期清理不合格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开展年度考核工作。

  四是优化流程,便捷高效

  区司法局和区人民法院一起制定调解案件办理流程,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和要求。

  诉前引导分流。法院在诉讼服务大厅设置诉前引导辅导区,当事人到法院立案时,导诉台工作人员通过宣传片或者口头答疑的方式,主动告知当事人诉前委派调解的优势和进入诉讼程序的利弊,建议当事人首先选择诉前委派调解。

  确认及委派。当事人选择调解后,首先需要签订《调解确认书》,工作人员编立相应案件号后,向中心发出《委派调解函》,由中心将案件分配给特邀调解员。对于涉及同一当事人的案件,原则上由同一特邀调解员处理。对于当事人主动选择特邀调解员的,尊重当事人意愿。

  案号管理。调解成功案件的编号,由中心主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特邀调解员出具调解协议时,需向该负责人确定案号。

  司法确认。案件调解成功的,特邀调解员须将所有案件材料提交法院指定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立案,并说明系中心调解案件,由工作人员优先立案,并立即将案件分配至当日轮值快审团队,由快审团队进行审核。立案庭快审团队按收案顺序轮值。

  调解不成的处理。调解期限最长为30日,对于调解不成的,中心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把案件由调解平台推送至立案平台,因此对调解不成需要立案进入诉讼程序的,只要当事人在调解期间提交的材料完备、符合立案条件,法院将直接立案,当事人不必为了立案而再跑一次法院。

  五是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中心成立后,及时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推广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大力推高此项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和首选率。

  实体宣传方面,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大厅放置诉前委派调解专题宣传板,导诉人员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委派调解服务;印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前委派调解等相关宣传册在辖区各人民调委会进行宣传;在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播放专题片、放置专题宣传折页供来访者观看和取阅。

  网络宣传方面,在“五华司法行政”“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五华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公众号等微信平台进行持续性宣传,和昆明电视台《动情帮你忙》栏目合作,对诉前委派调解服务试点工作进行专题报道,进一步扩大辐射影响面,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和首选诉前委派调解这一新的解纷模式。

  五华区作为云南省第一个成立诉前委派调解中心的县区,是助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新试点,五华区诉前委派调解模式实现了人民调解、诉前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既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充分发挥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主观能动性,满足了群众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需求,真正将服务为民落地实处,为平安五华、和谐五华做出了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