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8日下午,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举行“昆明市盘龙区府院联动机制正式启动暨昆明市盘龙区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中心、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中心挂牌仪式”。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赵学军,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正处级调研员、行政庭负责人邓杰、行政庭副处级审判员马勇到场指导,盘龙区委副书记、区长沃磊,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段超,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杨锐,区司法局局长李平原共同参加了仪式。
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信息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云南经济日报、昆明日报、昆明电视台、都市时报、掌上春城等十余家媒体现场监督、报道。
昆明市盘龙区府院联动机制
“一个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盘龙区依法治区、依法行政、依法审判整体能力。通过府院联动,稳妥处置重大矛盾纠纷,化解行政争议,强化源头治理,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召开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上,党中央站在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宏伟蓝图,并作出了战略部署。
从2019年11月开始,通过认真调研、积极谋划,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盘龙法院与区政府共同研究建立了盘龙区依法行政、依法审判工作沟通联系互促机制。自该府院联动机制酝酿、产生、试运行至今,在烂尾项目盘活、相关企业破产重组、重大矛盾纠纷和行政争议化解等方面做了有益尝试。近日,按照机制内容下设“昆明市盘龙区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中心”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中心”开展工作。
依托“两个中心”
助力发挥“三大功能”
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机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机制是盘龙区府院联动机制的三大功能中的两个重要部分,通过设立“两个中心”对应开展工作。换而言之,“昆明市盘龙区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中心”及“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中心”的挂牌成立是府院联动机制的重要内容,也是落实《互促机制》的重要载体和抓手。
重大矛盾纠纷府院联动处置机制是在区政府依法行政、区法院依法审判、各自履职的前提下,在诸如破产重组清算、涉房涉地、区域性、行业性涉众型重大矛盾纠纷的处置化解中,坚持加强沟通联络、协作配合、关口前移,力图把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化解于初始和萌芽阶段,通过及时联动处置确保稳定平稳,不发生重大事件,不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工作机制;行政争议审前和解(调解)机制是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人民调解组织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诉讼与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仲裁分流机制,以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最大限度将矛盾化解在初始阶段的工作机制。
府院联动机制中的另外一项重要功能就是,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要及时对各自领域的矛盾纠纷、重大案事件总结研判,分析原因,相互通报,以期从源头上加强管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达到源头治理的目的。
大联动形成大合力。随着机制的正式启动和“两个中心”的正式挂牌,将为盘龙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添砖加瓦,将为法治盘龙建设添光增彩,也将为诉源治理、多元解纷贡献力量,努力实现盘龙区域内的社会稳定和谐。
盘龙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严格按照有关分工要求,注重程序衔接,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为推动和加快法治盘龙建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