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普洱市公安局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挥中枢作用,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原则,开展了“扫黑恶、缉枪爆、打盗抢”等专项行动”,常态化排查宾馆、网吧、洗浴场所、公租房等人流密集区,严厉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建章立制,长效常治
普洱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手持扫黑除恶“利剑”,始终保持主动进攻态势,研究制定了《普洱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意见》等15个规范性文件,着力强化制度供给。建立局党委及11个支队挂包联系10县(区),分阶段、分步骤压茬部署、叠加推进,一督到底和捆绑考核问责机制,层层压实工作责任,不断掀起专项斗争新高潮。
创新方法,提升质效
普洱市公安局创新线索核查,建立“五步研判法”,即一判经济利益关系、二判行业领域、三判人员情况、四判危害特征、五判适用法律;采取“三高措施”,即高规格充实核查力量、高标准办理交办线索、高质量提升线索成案率,全面提升线索核查质效。严格落实局长盯案、挂牌督办、异地用警等措施,建立健全与检法“会商机制”,切实提升办案质效。健全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双专班”侦办模式,实现同频共振。建立扫黑除恶工作专业人才库106人,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
集中力量,深挖彻查
普洱市公安局将线索摸排核查贯穿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过程,对省、市交办和群众举报的线索,专案小组集中力量深挖彻查,不放过任何一条问题线索,不放过任何一名可疑人员,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严厉打击“土霸王”“套路贷”“市霸”“行霸”等各类黑恶霸痞势力,密切与纪检监察机关的协作配合,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对各类“村霸”“关系网”“保护伞”严打严查,绝不姑息。
扫黑除恶,严惩犯罪
普洱市公安局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共打掉涉黑涉恶团伙60个,其中,涉黑组织17个,涉恶集团(团伙)43个;破获刑事案件791件,依法刑事拘留748人;经初步核算查封、冻结、扣押资产7.16亿元。截止2020年8月,各项打击战果位居全省前列。普洱市公安局用“精准、创新、落实”的炉中火,铸造扫黑除恶的“公安利剑”,为普洱市扫黑除恶纵深推进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