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至25日,楚雄州元谋县人民法院在县体育馆公开开庭审理了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指控金向聪、金韦成等63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非法入侵住宅罪、窝藏、包庇罪一案。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庭审实质化要求,依次进行了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权利,为依法公正裁判奠定了基础。该案将择期公开宣判。
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代表,以及被告人家属共240余人旁听了该庭审。
据悉,该案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楚雄州涉案人员最多的涉黑案件。
(报送单位:元谋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