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普洱市景谷县人民法院采用远程视频方式依法对袁某庭、李某玲等13人涉恶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袁某庭、李某玲、李某江、曾某建等13名被告人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袁某庭、李某玲、李某江、曾某建,经常纠集在一起,多次对多人实施非法拘禁索要债务、非法侵入住宅等违法犯罪活动,其中被告人李某玲与袁某庭共同实施非法拘禁四次(达到犯罪二次,一般违法二次),李某玲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一次,被告人李某江、曾某建实施非法拘禁二次(达到犯罪一次,一般违法一次)。景谷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某江、曾某建帮助袁某庭、李某玲收账,关系紧密,经常纠集在一起,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综合考虑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等,景谷县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2020年是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景谷县人民法院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紧盯“六清”目标任务,高位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7月22日,共受理涉恶案件8件,审结7件,结案率87.5%,移送线索30条,发出司法建议17条,有力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