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完成“涉黑涉恶案件清零”工作目标,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年攻坚战。近日,普洱市镇沅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候某等7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开设赌场恶势力犯罪一案公开宣判。
经镇沅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候某纠集被告人王某林、陈某、陈某刚及有前科劣迹的被告人张某华、饶某、李某宝经常在一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高额利息借款给他人,并对未能按期还款的被害人采用恐吓、威胁、暴力及软暴力等手段多次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他人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使他人产生心理恐惧,形成心理强制,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属恶势力犯罪。先后实施非法拘禁三起、寻衅滋事6起、开设赌场5起。
镇沅法院认为:被告人候某组织、指挥他人实施犯罪,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某华、陈某、王某林、陈某刚、饶某、李某宝起次要作用,系从犯。
镇沅法院结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及认罪表现,对七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对一被告人判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