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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宏安排部署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
发布时间:2020-03-24  

  3月18日,德宏州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部署会,州纪委监委、州法院、州检察院、州公安局扫黑办分管领导、州线索核查中心组长,州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杨向宏参会听取了“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工作目前进展、存在问题、下步措施、完成时限情况,同与会单位研究“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推进深挖根治大会战工作,对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全州政法机关和相关部门要以开展扫黑除恶“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牵引,按照“黑恶积案清零”“问题线索清零”要求,提前谋划,主动出击,既要在深挖根治上见成效,又要在长效常治上下功夫,夺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一是要在破案攻坚持续发力,依法、高效、有序推进“8.29”系列涉黑案件审理。二是要加大线索核查力度,找准切入点,主动作为,提质增效,按照时间节点提前完成任务,留出空余时间查缺补漏、巩固提高。在省规定时限基础上,2019年底前受理的线索提前到5月底前核查完结,新增的线索力争在2个月内核查完结。三是要围绕十二大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承担主体责任,结合实际逐一制定长效性专项整治方案,实施专项整治行动,注重强化督导检查,着力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四是要狠抓“打财断血”,坚持案件办理和清查涉案财产、深挖利益链条同步推进,有力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加大追逃力度,推动难点案件实现突破,确保全面涉案资产依法追缴到位。五是要持续深化“打伞破网”工作,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协调联动,切实推进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形成合力,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六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三年为期目标全面实现,巩固和发展专项斗争成果。七是要明确职责,压实责任。州扫黑办要加强统筹,明确分工,对上述任务要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措施,规定时限,确保如期完成任务,对工作懈怠、行动迟缓、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予以问责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