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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经侦为群众挽回损失189万元
发布时间:2020-01-13  

  近日,大理州弥渡县弥城镇群众鲁某某将印有“为民守护、为职尽忠”的两面锦旗分别送到弥渡县公安局、宾川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感谢公安机关帮助其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 

  2017年10月,大理州宾川县公安局、弥渡县公安局依法对宾川天兴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弥渡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甘某某等人,并迅速对犯罪嫌疑人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涉案资产进行冻结、查封和扣押。经侦查查明,自2016年3月以来,犯罪嫌疑人甘某某等人通过在宾川县、弥渡县注册成立宾川天兴行投资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及弥渡分公司,以农业项目和建设工程项目投资管理、商务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为名,以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向宾川县、弥渡县120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1068万元,部分资金被犯罪嫌疑人用于购买住房、高档轿车、高档烟酒消费。公司资金链断裂后,97名群众的981.9万元投资本金和利息预期无法兑付,投资群众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群众报案后,宾川、弥渡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核查立案,抽调精干警力开展侦查工作,依法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积极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案件侦查终结后,两起案件合并向宾川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2018年10月,宾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对甘某某涉嫌集资诈骗案件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甘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冻结、扣押、查封在案的152.8余万元集资款、1辆涉案车辆、1套涉案房产依法处置后由公安机关返还受害人。 

  2019年5月以来,依照宾川县人民法院判决,通过涉案车辆、房产拍卖处置等法定程序,宾川、弥渡县公安局依法、有序将扣押在案的涉案资金合计189.9余万元返还给97名投资受损群众。在收到弥渡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返还的1.5万元投资款后,已经69岁高龄的投资人鲁继中激动地说:“原来以为投资天兴行公司的钱要不回来了,我已经抱定上当受骗的想法,没想到公安机关帮我挽回了经济损失,我代表投资人感谢公安机关!” 

  群众满意,是对公安工作的最大褒奖。大理州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坚守“打击经济犯罪,守护经济安全”的职责使命,在2017年至2019年期间共立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613起,破案156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46人,为国家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亿余元。下步,全州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将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治庸懒、严执法、强担当、树新风”主题实践,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全力守护群众财产安全,努力为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陈永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