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至8日,曲靖陆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梅某华等14人偷越国(边)境、赌博等案。
公诉机关指控梅某华等14人实施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偷越国(边)境罪、赌博罪等多起犯罪,梅某华还单独实施了职务侵占2起,王某海实施了非法拘禁1起,宋某林实施了寻衅滋事1起。
法院审理查明,梅某华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长期在云南泸西、陆良、中国澳门、越南老街等地赌博,梅某、左某飞明知被告人梅某华实施赌博犯罪行为,仍长期提供个人账户供梅某华赌博使用,并为梅某华筹集赌资,实施赌博犯罪等提供直接帮助;2016年至2019年1月期间,梅某华、左某飞、梅某、宋某林、王某海等多次驾车至云南河口,未办理合法出入境手续,逃避边防检查,通过乘坐摩托车、小铁船方式偷渡至越南境内赌博。
梅某华为了筹集赌资,在明知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仍以资金周转等虚假事实骗取40余人借款共计600余万元, 左某飞、梅某明知梅某华无力偿还借款、为实施赌博活动借款的情况下,仍为梅某华实施诈骗提供帮助;梅某华利用时任召夸镇某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村委会其他成员将村委会收取的2014年烤烟育苗费存入梅某华个人账户,用于偿还其在中国澳门欠下的赌债。
该案是陆良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审理的第四件被告人人数众多的案件,通过不断总结分析之前案件的庭审保障经验,运用远程法庭确保庭审安全有序,做到庭审、疫情防控两不误。该案庭审历时两天,鉴于案情复杂,庭审结束后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