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临沧耿马绿色工业园区后,我感到临沧耿马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做到了‘六个第一’,即领导关注第一、办事效率第一、降低成本第一、微笑服务第一、跟踪保障第一、廉洁履职第一……!”耿马古奕糖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陈国军深切地说,耿马自治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的服务,我们企业很满意,也很感动!耿马自治县从领导到干部职工这么重视、热情,这么周到、细致,这么便捷、高效,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我们企业一定要守法合规经营,坚定壮志雄心,把企业做强做大。这是园区企业对耿马绿色食品工业园区优化营商环境 “六个第一”的评价。
企业是园区发展的主体,政府部门是服务主体,服务企业责无旁贷。
临沧耿马自治县充分发挥清淤、排阻、助力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要采取“1+1+N”的监督方式,即由县纪委常委会主抓,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抓,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职责直接抓,构建起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监督机制。要以营商环境“护航行动”为抓手,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县域经济的竞争就是营商环境的竞争,牢固树立“企业发财、耿马发展”的理念,坚决摒弃 “衙门作风”,积极发扬“店小二”精神,在政商交往和服务企业中既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又守住底线、把好分寸,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决杜绝“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等问题,做到“亲”而又“清”,“ 清”上加“亲”,着力营造重商、亲商、爱商、安商、护商的发展环境。要强化监督检查,推动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上积极作为,树立领导干部守法、廉洁、高效的良好形象,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
临沧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专责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政策措施及时跟进、持续发力,靶向作风建设,聚焦官僚主义、形式主义,紧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过程中走形式、打折扣、搞变通、欺上瞒下、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问题。用好纪法“两把尺子”,当好民营企业“护林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吃拿卡要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斩断官商勾结利益链。按照“三个区分开来”容错纠错,把握好动机是为公还是为私,性质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情节是轻微还是严重,根源是主观还是客观,方式是集体决策还是个人擅自决定等界限,严查诬告陷害行为,加大对受到错告诬告的及时澄清正名力度,为好干部撑腰鼓劲,激励干部能担当、敢担当、善担当,确保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临沧耿马自治县纪检监察机关强化履职尽责,在推动耿马形成高效便捷、规范有序、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中彰显纪检监察工作“原创性”,呈现具有耿马特质的“辨识度”,提升服务企业、推动耿马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贡献率”,真正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成为营商环境的护航者。(沈文雯 刘冉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