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老照片,一生法院情。这张老照片不仅记载了35年来我在法院的成长,也载满了我对青春年华的记忆。
1985年,最高人民法院为提高全国法院干警的法律知识水平,报经国家教育委员会批准,创办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退伍后考入法院未满一年的我有幸被录取,成为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的首届学员。一个休息日,恰好单位的打字员来大理州中级人民法院办事,大家在美丽的大理三塔公园了合影。
35年前的我们虽然同在一个教学班,都是在职法院干警,但由于是业余法律大学,学生文化基础参差不齐,有初中学历,也有高中学历;年龄悬殊也很大,我们弥渡8名学员里,有十八九岁的青年,也有四十出头的老同志;有刚进法院的书记员,也有在法院工作了20余年的老院长。
对法律知识的渴望,让我们忘了年龄,忘记了在工作中的隶属关系。学习上你追我赶,讨论中各抒己见,生活上相互照顾,40后、50后、60后在一起,没有代沟,其乐融融。
回首35年,当年照片中的女打字员因积劳成疾在审判岗位上英年早逝;6名老同志已从各自岗位上退休,安享晚年;一名同志因工作变动到其他部门工作;现在仅有我仍在法院工作。
时间给照片上的每个人都留下了岁月的痕迹,但没有带走我们纯真的友谊。大家的脸庞似乎在诉说这一段变迁,这张照片背后凝聚着几代法律人对法治的追求和向往。
如今的弥渡县人民法院,人员文化结构有了很大提高,但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首届弥渡教学班的学员们毫不逊色,他们曾经是全国法院业余法律大学云南分校的先进集体,曾是法院的中流砥柱,为法院发展付出了青春年华!
(作者:黄国兴 弥渡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