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普洱市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推进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推进会和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导“回头看”云南省下沉普洱市汇报会精神,通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步工作。
普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尹凌云出席并讲话,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尧贵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新阶段,普洱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部署要求,推动专项斗争横向拓展、纵向深入。
今年以来,普洱市坚持高位推动、坚持全面摸排、坚持依法严惩、坚持深挖彻查、坚持综合治理、坚持夯实基础、坚持问题导向,专项斗争成效明显。成效振奋人心,差距不容忽视,要对照中央督导组督导“回头看”情况,加强整改落实。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行业治理增效,不断掀起扫黑除恶强大攻势,努力把黑恶势力扫荡根除。
会议要求,一是要在破案攻坚上突破瓶颈,县(区)党委、政府要全力支持大要案侦办。继续推行市、县(区)委、政府主要领导“包案”督办工作机制,领办重大案件,排除办案阻力。二是以“打伞”“打财”断根绝后,推动重点案件线索一查到底,确保“官伞”“警伞”“庸伞”一网打尽。按照“六必查”要求,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三是着力提升黑恶案件办理质效,把线索摸排核查作为扫黑除恶的突破口。四是同步推进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政法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和整体联动,强化监察、司法、检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五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提高,全面梳理提炼成熟的经验和做法,转化为制度、机制,形成打击、整治、管理、建设的长效机制,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六是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执法司法权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推动政法机关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常态化。七是压实责任履职担当,坚决纠正“小胜即满”“过关交卷”的思想,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深刻反思产生根源,以钉钉子精神推动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普洱市纪委市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负责人分别就本系统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下一步工作做汇报发言。普洱市扫黑办副主任、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及联络员、市扫黑办全体工作人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分会场参照主会场规格组织参加会议,全市共670余人参会。(谢玉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