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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堵路姐”受审
发布时间:2019-12-24  

 

  12月19日上午九点,由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桂琼仙等7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一案在麒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桂琼仙、桂镜成、桂银春、桂宝传、马老章、桂镜洪、桂小龙自2016年以来开始纠集在一起,采用围堵、拦截等方式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桂琼仙、桂镜成为纠集者,桂银春、桂宝传、马老章、桂镜洪、桂小龙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团伙,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016年至2018年,被告人桂琼仙、桂镜成、桂银春、桂宝传、马老章、桂镜洪、桂小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拦截他人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按照各人犯罪行为以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对7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历时一天,麒麟法院将对该案进行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