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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丽江这个恶势力团伙9人受审
发布时间:2019-12-09  

  12月5日,丽江市玉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公诉机关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和某兴等9人涉嫌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进行公开审理,同时对案件进行了庭审直播。 

  玉龙县新县城建设以来,玉龙县黄山镇五台社区夏禾村因土地被征收,部分村民利用土地补偿款购买了运输车辆参与建设工地的砂石等材料运输。在参与运输过程中为了方便管理,夏禾村村民组建了运输车队。  

  2010年左右,因夏禾村原土地内施工工地数量增多,夏禾车队将车辆分为两组管理,每个组设一名车队长及一至两名组长,其中一个组一直由和某兴担任车队长、和某兴担任组长;另外一个组2010年至2014年间由和某里担任车队长、和某华与和某林担任组长,2014年至2015年由和某军担任车队长、和某春担任组长,2015年之后由和某军担任车队长、和某辉担任组长。 

  公诉机关审查查明:2012年至2015年间,被告人和某兴、和某兴、和某里、和某华、和某林、和某军、和某军、和某春、和某辉在担任夏禾车队车队长期间,经常纠集在一起,以组织、积极参与车辆堵路、围堵工地、滋扰、纠缠、威胁等软暴力手段,在玉龙县建筑工程领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对建筑工程老板及外来车辆驾驶员进行欺压,扰乱市场、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了恶势力。应当以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追究刑事责任。 

  庭审前,审判长组织合议庭仔细查阅案件资料,组织控辩双方召开庭前会议,就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建议,为开庭做好各项准备。 

  庭审中,合议庭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的具体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听取了9名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程序合法,过程紧凑,重点突出。 

  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