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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一黑社会性质组织28人受审
发布时间:2019-12-04  

  11月25日—28日,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某锋等28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诈骗、故意伤害、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麒麟区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

  麒麟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以来,被告人张某锋通过做工程、利用其个人影响纠集、拉拢社会闲散人员、前科人员杨某、巴某波等在娱乐会所“看场子”、与人合伙开设赌博游戏室等行为攫取部分经济利益,树立了老大权威。

  2012年至2015年,被告人张某锋为了进一步聚敛钱财,纠集被告人张某昆、陈某朋、巴某波等人在麒麟城区开设赌场、非法高利放贷,为索要债务非法拘禁他人、威胁他人,多次随意殴打他人致使多人不敢报警。

  经长达七、八年的发展和壮大,逐步形成了以张某锋为领导者;以张某昆、陈某朋、魏某、林某红、巴某波为积极参加者;以缪某贵、黑某鹏、高某九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成员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分工明确,通过实施上述违法犯罪行为,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

  以张某锋为首的该组织长期拉拢狱友、前科人员、社会闲散人员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对张某锋前呼后拥、走路开道、张某锋动手小弟必然动手的组织纪律,通过上述行为的造势,张某锋已然在麒麟城区形成较大的社会影响,不论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及其他社会人士均对其名讳知晓,多数赌客或者被张某锋侵害的人员,均因忌惮于其“黑老大”的名讳而不敢报案,其在麒麟城区肆意妄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谋取非法利益,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生产、生活秩序,造成重大、恶劣的社会影响。

  法庭对28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充分的质证、辩论,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庭审历时四天,由于该案涉及人数众多,案件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公开宣判。

  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法委、监委、司法局等单位代表,被告人近亲属及群众共近200人到庭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