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9时,普洱市景谷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以石某为首的3人涉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扫黑办、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以及部分被告人家属及社会群众参加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石某、李某明、石某某3人经常聚在一起,以营利为目的,长期多次在景谷县永平镇开设赌场,提供赌具,组织当地民众参与赌博,赌资额累计高达900万元。该犯罪团伙还通过“放水”的赌博方式,当场发放高利赌资给参赌人员用于赌博,被告人从中抽头渔利。参赌人员欠下赌资者,石某采用威胁、非法拘禁、随意殴打的暴力手段索要欠债,迫使欠债人及家属签下欠条,欠债人往往只能到处借钱或是变卖家产偿还赌资。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遵守法庭审理程序规范,依法进行法庭调查,针对起诉书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恶势力犯罪集团构成进行了法庭辩论。最后,3名被告人作了最后陈述。庭审共历时9个小时,整个庭审现场秩序规范有序,各阶段环环相扣,有效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益,既充分彰显了对涉黑涉恶案件的打击力度,又确保按照法定程序查清每起犯罪事实,保证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经得起考验。
因该案涉案人员众多,案情较为复杂,将择期宣判。(李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