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于4月1日进驻云南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按照工作安排,4月17日至18日,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副组长张力带领下沉怒江州小组赴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督导组通过开展个别谈话、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督办重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查处情况等方式,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核查线索为重点,以督办案件为中心,围绕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等方面对我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
针对兰坪县矿产资源丰富,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黑恶势力易滋生蔓延的问题,督导下沉组深入中国铜业金鼎锌业兰坪铅锌矿山督导矿产资源综合治理情况。为实地了解基层组织建设情况,下沉到通甸镇德胜村委会罗古箐村民小组督导基层党组织建设,与村民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德胜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情况以及社会治安、党建引领脱贫攻坚等情况,宣讲中央扫黑除恶政策方针。
张力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重要的政治任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怒江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荣获全省先进州市称号,但也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宣传发动不够广泛、打击措施不够有力、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不深不透、治理行业乱象效果不够明显等薄弱环节和问题。张力强调,怒江州委、州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思想引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压实政治责任和工作责任,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坚持除恶务尽,进一步聚焦案件办理,推动依法严惩、打“伞”破“网”取得新的更大成效。要坚持综合施策,进一步压实责任,推动固本强基取得新成效。要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强化边督边改工作,推动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加强党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领导,坚持尽锐出战,为深入开展专项斗争提供有力保障。
怒江州委书记纳云德,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云,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陆永昌陪同督导。
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进驻云南督导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871—65235320,设立专门举报信箱:云南省昆明邮政7322号信箱。根据安排,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兰坪县开展工作期间,在怒江州人民来访接待中心门口(泸水市六库镇龙江路81号)设置中央扫黑除恶第20督导组下沉督导小组举报箱接受群众来信举报。(陆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