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下午,普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尧贵主持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深入贯彻省扫黑办和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对专项督导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张尧贵强调:一是政治站位再提升,组织领导再加强。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专项督导的重大政治意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配合督导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突出主责主业,全面配合好各项督导工作。二是工作方案再细化,责任落实再具体。按照市局配合专项督导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各县区公安局要进一步细化任务,责任到人,牢固树立所有力量向扫黑除恶聚焦,所有资源为扫黑除恶服务的意识,认真落实职责任务。三是线索摸查再强化,基础工作再夯实。各地要积极主动组织开展线索核查集中攻坚战,紧盯上级督办交办线索,紧盯群众有效举报线索,提升核查质量和效率,力争实现问题线索“清零”目标。四是打击力度再加大,各项重点工作再推进。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分阶段发起集中打击,保持强大声势和效果,把做好迎接督导工作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平安普洱”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统筹各项工作齐头并进。五是基础台账再规范,漏项缺项再完善。各地要按照《普洱市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档案台账管理规范指引》的要求,逐项对照,查缺补漏,进一步完善、规范内部台账资料,确保基础台帐及时准确。六是强化社会维稳,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要做好督导组驻地和工作地点的安全警戒,维护好督导组正常工作秩序,坚决防止发生影响和干扰督导组正常工作的安全问题。七是规范受理举报,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要强化对来电接听应答、来访接待业务的学习培训,做到用语规范,热情周到,耐心解答。八是强化督察检查,确保责任落实。要加强督察力度,严守纪律规定,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
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其斌对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检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具体安排,并传达了相关文件精神。市公安局在家的党委委员、各县(区)公安局局长、局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普洱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