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他的名字,检察院的同事们这样评价:“各方面都很优秀,是明星检察官”“心特别细,人也随和,还很低调”“他是天生的公诉人”……或许你会问,公诉人是什么?
关于公诉人,这里有几张图先和大家分享一下,看完以后,也许你就知道公诉人是干什么的了?
法庭是惩恶扬善,彰显公正的最佳窗口。公诉人以国家的名义提起公诉,出席法庭支持公诉。面对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从容出示证据、阐述观点,有理有据的驳斥律师的辩护。台上十分钟,台下十年功,法庭的从容源于庭前的充分准备和多年的开庭经验。
但是,他们的工作可不是参加开庭就可以的哦,今天我们的主人公,就是这其中一员。
大道至简 缘法而行
张军,男,1970年8月生,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玉龙县人民检察院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先后在反贪局、派驻检察室、公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检察委员会多个岗位工作。
作为基层办案第一线的检察官,在执法办案的工作实践中,张军忠诚履职,自觉做到勇担当、敢负责,在法律监督的岗位上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在履行检察职责的过程中,长年累月加班加点办案;在唇枪舌剑的公诉席上,努力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由于个人表现突出,2017年度在公务员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18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2017年度政法综治先进个人”,2018年荣获市院嘉奖。
立检为公、执法为民
初任公诉部主任,恰逢司法责任制及监察体制改革,案多人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张军深知肩上担子的沉重,更知道新时代赋予检察官的机遇和挑战。面对困难,没有抱怨和退缩,而是以满腔的热爱之情,神圣的职责使命感,撸起袖子加油干,全身心的投入到繁重的公诉工作中,不忘公诉人的职责,带领公诉干警紧紧围绕“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社会治理有为”的公诉工作目标开展各项公诉工作。
他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严把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实清楚,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有效,所办案件至今未出现过一件冤、假、错案。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张军带领公诉干警全面履行公诉职能,在实战中不断总结,强弱项、补短板。2018年玉龙县检察院公诉部率先成功办理了全市第一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圆满完成了全市由玉龙县院集中管辖后的第一起邪教犯罪案件的办理工作。同时,在2018年丽江市检察业务考核中,玉龙县检察院公诉业务跃居全市第一。这是一直以来,县检察院在办案数量上不及兄弟区县院的的劣势下,首次取得的最佳战绩。
敢于担当、乐于担当、善于担当
自2016年6月负责公诉工作以来,张军共审批案件、文书130多件次,承办审查起诉案件33件45人;2017年度,共承办审查起诉案件101件111人;2018年度,共承办审查逮捕案件3件3人、审查起诉案件42件82人,其中办理了黎某某玩忽职守案;史某某等3人玩忽职守案;木某某妨害公务案;和某某等5人聚众冲击国家机关案;和某某等4人强迫交易案(涉恶案件)等一批重大复杂和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特别是肖某某单位行贿、挪用公款案,因该案的特殊性,被县检察院选为观摩庭,市公诉处、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等到庭观摩后对公诉人张军打出了平均9.8分的高分,得到了上级院领导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2018年,张军成功办理了监察委成立以来,由市监察委移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指定县检察院办理的全市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该案涉案金额特别巨大,近3千万元,且案发于14年前,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经引导并退回补充调查后,完善固定了相关证据,准确认定了涉案金额。
2019年,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后,张军办案团队负责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等,他以勤恳踏实的作风带头“啃硬骨头”。先后办理了丁某某等15人组织卖淫、寻衅滋事等罪案件;赵某某等36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罪案件,均为恶势力犯罪案件,且涉案人员众多。
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背后凝结的是承办检察官的辛劳付出,体现的是忠诚履职和勇于担当的精神品质。
遵纪守法、廉洁从检
在工作和生活中,张军同志严格要求自己,始终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无私奉献的精神作为自己的准则,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脚踏实地埋头苦干上。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知足感恩,任劳任怨,待人友善,踏实做事,老实做人。
在执法办案中,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严格依法办案,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和金钱案。作为一名在基层坚守28载的检察官,秉持着一颗“不让正义迟到,不向不法让步,不使公益受损”的初心,始终坚持在无数个严寒酷暑埋头办案中追求“司法公正”,以“奉法者”的绵力紧跟着依法治国的时代步伐,是一名真正无愧于新时代的检察官、公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