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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定法院新时代审判标兵:“保温杯”法官马飞艳
发布时间:2019-11-19  

  法官队伍里,有这样一群特别的队伍,她们以女性如水的柔情与韧力营造着和谐与温馨,她们用柔弱的臂膀撑起了法院工作的半边天,她们就是让人可敬可爱可亲的女法官。在武定县人民法院,就有这样一位资深美女法官,她就是我们今天的主角“保温杯”法官--马飞艳。

  马飞艳,女,回族,中共党员,1969年6月出生,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武定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负责人。她带领的民事审判第一庭多次被表彰为先进集体,她本人也多次被县委表彰为优秀政法干警。2015年,她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法官”,被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个人,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8年,她荣获楚雄州法院系统“彝州最美法官”荣誉称号。

  “保温杯式”法官 

  在法学界,有这样一句话“一入法门深似海,从此发型是路人”,说的是法律是一门博大精深、深不见底的学问,一旦选择从事了法律事业,就得耗尽大量的精力狠抓苦学,最终往往头发都挠没了都很难学懂弄通,即便基本掌握了,对法律的学习和运用也永不停歇。对于这些因从事法律事业而发量少的可怜的人们来说,大家往往都自嘲一声“保温杯法律人”。 

  但这对于武定县人民法院的这位“保温杯”法官来说,却不太一样,她不但拥有一头黝黑的自然小卷,还具有极高的智慧和魄力,在基层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7年间,她始终做到27年如一日,勤学法律法规,精研审判事业,以严谨务实、勇于担当、团结协作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能力,赢得了当事人和领导、同事们的声声赞誉,用忠诚和使命维护着法律的尊严。之所以称她为“保温杯”法官,源自于她那个随手不离的保温杯和对工作几十年不变的热情。

  信守司法为民 

  大学毕业后,马飞艳被分配到武定县人民法院高桥人民法庭工作。作为当时第一位到基层法庭工作的女干警,她克服回族饮食习惯带来的不便,与几名男同事一道,扎根农村山区为群众定纷止争、排忧解难,耐心说法、化解矛盾,从立案、调解、审判到执行的所有业务都亲力亲为,锻炼了扎实的业务功底。高桥人民法庭主要管辖高桥、猫街等5个乡镇的民事案件,受理案件数居3个人民法庭之首。辖区山区面积大,道路交通条件较差,为了方便群众诉讼,她经常与同事一道背着法徽徒步翻山越岭,巡回就地办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极大地方便了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也为偏远山区的少数民族群众送上一堂堂生动的法制课。

马飞艳在高桥人民法庭工作时的照片

马飞艳与同事深入山区办理案件

 

马飞艳用民族语言释法析理时的合照(第一排左1)

  回到院机关审判庭工作后,马飞艳一如既往把人民法官的为民情怀融入执法办案,让法律充满温情。在办理离婚案件的过程中,她总是认真细致了解当事人情况,判决生效后,力所能及为当事人执行抚养费,让离异家庭子女得到应有的补偿。遇到当事人行动不便,无法自行领取赡养费,她便与同事一道,把执行到的抚养费亲自送到当事人家中。她承办的几个离婚案件抚养费如今已坚持执行了10多年,眼看着当年案件中的幼儿健康成长,顺利上了初、高中,马飞艳觉得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自己的坚持,那就是“值”!

马飞艳任县法院妇委会主任期间资助困难学生(左1)

  秉持公平正义 

  27年间,马飞艳先后在高桥人民法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工作过,无论岗位如何变化,捍卫公平正义的初心始终如一。几年前,在开庭审理涉及同一当事人与亲戚之间民间借贷纠纷的两个案件时,通过法庭举证、质证,马飞艳细心地发现,两个案件在资金往来、交付方式、转账明细、资金用途、借款原因、资金去向等方面均存在疑点,不能形成完整的的证据锁链,经过认真分析,依法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该案上诉后维持原判,避免了原被告串通形成虚假诉讼。一次,一位离婚案件当事人瞒过安检,携带刀具进入办公室,向承办案件的马飞艳提出怀疑女方婚内有出轨行为,法院不应判决双方离婚,若不采纳意见,将对法官实施报复行为。马飞艳毫不畏惧,一面和颜悦色安抚当事人情绪,一面耐心细致向当事人阐明法律规定和证据事实,引导当事人从法律的角度正确理解判决,避免因过激行为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通过释法析理,当事人逐渐冷静下来,最终复判息诉。

马飞艳在开庭审理案件

  发挥经验优势 

  大学期间,马飞艳所学并非法律专业,但她坚持干一行爱一行,数十年如一日勤学不辍。年轻法官们提起她总忍不住感叹:太佩服马姐了,她年龄比我们大,却加班加得比我们还多,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更新学习比我们还快。经过日积月累,马飞艳做到对常用法条信手拈来,在审判工作中总能看到法外之理,做到案件审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由于经验丰富,马飞艳经常被院领导选派参与县委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咨询服务。法院执行局缺少女干警,她在审案之余,还经常参与一些涉及女性当事人的执行工作。一些年轻法官初办婚姻家庭案件,觉得把握不好尺度,总爱往马飞艳办公室里跑,而她也毫无保留地把自己多年的经验传授给年轻法官,教会他们如何避开敏感节日,把握好开庭的时机,在庭审过程中注意“察言观色”,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内心真情实感,从而确定调解的侧重点。2018年7月,马飞艳从民一庭庭长转任审监庭庭长职务,原本办案压力可以大大减轻,但她仍从大局出发,在抓好审判管理、案件评查的基础上,主动承办部分民事案件;在刑事审判庭一名女法官休产假期间,又承办了部分刑事案件;其他法官组合议庭缺人找到她,她也总是大力支持。 

  奉献审判事业

  只有乐于奉献,才能真正体会到收获的乐趣”。从参加工作的那天起,马飞艳便将自己的人生追求与所从事的审判执行工作紧紧维系在一起,不论是作为一名书记员、审判员还是庭长,她总是全身心地投入,力争把工作做好,做出成果。不论是开庭审判、评议、调解,或是文书制作、信访接待,她都扎扎实实、一丝不苟、勇于创新。在20多年的法官生涯中,马飞艳亲自办理和参加审判的案件已有2000余件。在具体办案中,她以宋鱼水等优秀法官为榜样,将“和谐调解,辩法析理、阳光裁判”贯穿诉讼过程始终,将“案结事了、促进和谐”作为追求目标。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以换位思考的方式分析双方的对错责任,用通俗的语言讲解法律规定,案件调撤率、服判息诉率一直较高。2013年至今,她共审结案件500余件,调撤率为47.48%,平均审理天数25天;办理执行案件 160多件,执行标的近370多万元。

马飞艳参加“综治宣传月”普法宣传活动

  做人民放心法官 

  “诚实做人,踏实做事,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是马飞艳被任命为审判员时作出的承诺。她时刻谨记法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只能用来为老百姓办事。她常说,法官虽然不是领导,但也可以说是最大的官,一言一行,事涉当事人人身财产权益,事关人民法院司法形象,必须要严格要求自己。因此,她时时处处遵纪守法,从不接受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吃请和送礼,对那些说情的亲戚、朋友,打招呼的熟人、同学,她都是“热情”对待,耐心解释,坚持原则,秉公办理,做到了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马飞艳与同事的合影(左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