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时间面对不同的历史课题,七十年来,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作为一名法院人,我感受最深的是国家法治状况的变革。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悄悄流过,再次提笔,瞬间已是经年。回忆法院工作的25年,记忆不停的泛起,许多瞬间浮现眼前。
那一年,新中国45岁,我25岁。满怀着自豪与激情,我来到腾冲法院固东法庭工作,作为书记员跟着庭长田间地头办案,深入农家炕头调解。我深深的记得,当时办案条件十分艰苦,每一件案子从立案、送达、审理、执行……全部由法庭“一条龙”办理,办案压力巨大,办案交通工具仅仅是人手一辆自行车,和法庭唯一的一辆三轮摩托车,土路坑洼、颠簸,外出办案大部分只能步行,云南的天气夏天淋雨,冬天挨冻,1个小时的路3、4个小时才到,好不容易到了地儿,当事人家大门紧锁,吃个闭门羹也不在少数……但这并不能阻止我们办案的热情。
工作10年后,我到腾冲法院界头法庭任庭长一职。这是一个位于高黎贡山下的法庭,辖区大、海拔高,办案路途远、交通不便、信息闭塞,面对这些困难,我和全庭干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全力以赴化纷止争。办案中,一边同案件当事人谈心讲理,帮助他们寻求纠纷的最佳解决方式,一边向辖区群众普法释疑,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益。2005-2008年,界头法庭人均结案200件,案件调解撒诉率均为90%以上,调解结案的案件均达到了当事人无反悔、无申诉、无上访、无缠诉”的“四无”标准。因为我始终坚信“金杯银杯,不如百姓的口碑,金奖银奖,不如百姓的夸奖”,始终坚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当地群众们亲切地称我为“高黎贡山下的调解王”。
那一年,新中国60岁,我40岁。根据组织安排,我调任腾冲法院猴桥法庭担任庭长。猴桥毗邻缅甸,境内有保山地区唯一的国家级口岸,我则成了不折不扣的“国门”法庭庭长。为了更好的稳固边疆、服务基层,2010年5月,猴桥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挂牌成立,猴桥镇大调解格局初步建立。大调解格局建立后,猴桥镇大量的矛盾纠纷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镇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得以化解,无须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猴桥法庭新收案件数量与前三年平均值相比,下降了46.5%,每年案件调撤率均达95%以上。
在“大调解”工作模式试行的日子里,我带领猴桥法庭干警走家串户,上门调解。至今为止仍有一个案件让我记忆犹新:箐口村村民老金到山上放牛,回家后发现牛少了一头,几次上山寻找都没有收获。正当他打算放弃时却听说隔壁村有人买卖了一头牛,老金顺着线索找到买牛者,并在牛身上翻到了自己作下的记号。最终老金将买牛者李某和卖牛者蔡某告上了法庭,经过几番调解,双方谁也不肯妥协。在一筹莫展之时我想到了“老牛认家”的规律,于是在征求得双方同意后,把牛牵到了寨子口,一场老牛认家的跟拍就这样开始了:所有人躲在远远的树丛背后,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头牛,只见那头牛慢慢悠悠,边吃草边走,最后径直走进了老金家的牛圈。看到这一幕,身旁的李某、蔡某再无话说,老金找回了牛,蔡某将卖牛所得钱款归还李某,最终三人握手言和。
这一年,新中国70岁,我50岁。50岁的人生中,有25年法院人的标签,25年间,我见证了腾冲法院从曾经低矮的旧平房,到如今高耸的综合审判大楼;从外出办案总是“趴窝”的交通工具,到现在的巡回审判车、执行警车;从开庭笔录、判决书都是手写,到现在开庭有同步庭审录播,案件流程有一体化智能平台……变化的是时代的发展、改革的步伐,不变的是法院人守护公平的初心和肩负的使命……
天平称起公平和正义,称起严谨与敬业,称起责任和担当,称起理想与信仰,也称起每一个法院人的悠悠岁月。回首来时路,感悟千万重。天平所在,法治所向,我想,这是我的理想,也是我的家园。(张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