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磊今年57岁,是保山市龙陵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老”检察官了。他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7年9月入党,1982年进入龙陵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他从检37年,从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到副检察长,一步一个脚印,出色的完成的各项检察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2012年他因年龄到限,从副检察长岗位上退了下来,没有选择去轻松的科室,而是主动要求到检察院最艰苦的部门公诉科。数十年来,他工作中他兢兢业业、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发挥余热,搞好传帮带,以良好的品德和扎实的作风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肯定和好评。
宝刀未老,壮心不已,继续发挥余热
杨磊同志从检37年,在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岗位上干了16年,2012年10月因年龄到限从领导岗位退居下来,改任为主任科员,按常理他本可以找一个清闲清松的岗位,可是他主动要求到检察院比较清苦的部门公诉科工作,始终坚持在检察业务工作第一线,亲自办理审查起诉和出庭公诉案件。许多人都劝他说:“你在检察院资历最老,年纪又大并且还当了这么多年的副检察长,既然退下来了就找清闲一点工作做一做、动一动嘴就行了,不必再亲自办案了,现在办案都是用电脑,责任也大。”但他总是一笑了之说:“不当领导了,自己还是要找一点具体事情做做这样自己才踏实,而且自己分管公诉多年,也熟悉和热爱这项工作。”为此,他主动要求到最艰苦的业务部门公诉一线办案,发挥余热,搞好传帮带。在工作中,他一方面积极带头办案、带头出庭公诉,严把案件质量关;另一方面针对公诉部门年轻人多、新手多,积极搞好传帮带。
爱岗敬业,忠诚老实,筑牢服务本领
杨磊同志常说:“作为一名政法干警、检察官,吃的是法律政策饭,业务不精,稍有闪失,就可能出现冤假错案。”他参加工作40年,始终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把学习作为每天的必修课,坚持学习、自觉学习,及时地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刻苦钻研法律知识和检察业务,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思想品德、执法办案水平和能力,打牢服务的本领。他虽然基础学历不高,通过自己的努力和钻研,取得了本科学历,成为检察工作的行家里手。杨磊同志在检察院是出了名的老实人,对工作任劳任怨,服从领导,不讲条件, 不讲得失,只要工作需要、同志们求教他都认真对待,乐意帮忙。他对工作不分彼此,一心一意扑在工作上,几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以自己的品德和工作实绩,赢得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誉。
公正执法,秉公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公诉工作又是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部门,也是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关键环节。公诉工作不仅要面对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时还要面对被害人及其家属,同时还要协调公安、法院和司法的部门的工作。杨磊同志始终把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实行公平正义作为最终价值追求。他在办案工作中,既对犯罪行为嫉恶如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依法打击,维护公平正义。同时,又注意教育、感化和挽救,净化犯罪心灵,减少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如在办理的一起吸毒人员零星贩卖毒品案件过程中,他针对被告人拒不认罪的情况,认真审查,依法认定其犯罪事实,并在法庭上有理有据的指控犯罪,并开展法治宣传,陈述毒品及被告人吸食毒品的危害,最终使被告人低下了悔恨的头,当庭表示愿意认罪伏法。
以身作则,乐于助人,奉公克己奉献
杨磊同志说:“当官只是一时之事,而做人却是一辈子的事。”他始终保持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情操,为人正直,讲原则办实事,待人谦和,处事公道,以身作则。在做事上往往从大局着眼,从小事做起,他常常事无巨细,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处理好每一台事务。他在任时勇挑重担,甘当绿叶,当好参谋助手;从领导岗位退下来后能摆正位置,服从领导,甘当一名普通检察官。他不摆架子,不以老为倚,以人为善,乐于助人,善意团结同志,他还甘当人梯,热心帮助年轻人成长,从思想、工作和生活上给予帮助,对工作不论份内的事还是份外的事,只要需要,他都有求必应,积极地去做,毫无怨言,任劳任怨。他尊老爱幼,对院里各级领导,不论年纪比自己小都服从和尊重;只要是自己不懂的,不管比自己年纪轻都不耻下问。他严于律己,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以案谋利,严格执法,公正办案,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集体活动,每当邻里和干警家中有事时总是主动积极地去帮忙。
“一个人做点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杨磊同志几十年如一日,爱岗敬业,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始终保持一名共产党员的良好情操和一名检察官的良好职业道德,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