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笃定信念恪尽职守的法律人
发布时间:2019-04-29  责任编辑:符晓

    

  董春艳,云南省富源县人,1986年2月出生。西南政法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11年参加工作;现任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负责人。

  参加工作以来,董春艳以对党的绝对忠诚和坚定信仰,以对检察事业的执着追求与真挚热爱,用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在工作岗位上书写着严谨求实、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检院人生路。在公诉一线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在办案中慎思、明辨、笃行,在生活中不骄纵、不盲从、不媚俗,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

  在公诉部门工作的八年时间里,她始终严于律己,虚心学习,勇挑重担,一案一个新挑战,一年一个新突破,一路艰辛一路成长。多次荣获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优秀政法干警、2018年度“十佳政法干警”等光荣称号。荣誉的背后,是汗水、是热忱、是忠诚,是组织的认可,是人民的肯定,更是人生的鞭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她以人生的长度铸就检徽的光芒,以无悔的青春守护法律的尊严,以执着的追求谱写着为人民服务的朴素情怀!

  一、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

  董春艳同志注重学习,坚持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作为常态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会中国检察制度理论,在业务学习上学用结合。她将案件审查起诉、结案审核、案件质量评查等作为规范司法行为的工作重点,促使案件管理的各项工作都规范有序开展。对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从管辖权、法律文书、嫌疑人强制措施、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情况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查,实行以案管中心为纽带,连接业务部门和法警队的三部门联动规范执行的司法行为模式。业务部门案件办结后,由案管中心负责审核,法警负责移送,使案管中心对案件移送情况随时监控。对侦监、公诉等业务部门办理的案件实行重点评查、日常评查、专项评查等,以案件质量评查为纽带,规范司法行为。对评查出的问题形成了问题清单,建议业务部门进行整改,并提出整改措施。

 

  二、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

  阳光检务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更是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手段。近年来,董春艳同志不断创新检务公开的方式和方法,完善公开审查制度,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拓宽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水平,方便案件当事人、第三人了解检察业务、查询案件进展。充分利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法律文书;利用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详细介绍案件管理中心职能、案件查询、诉讼流程、工作制度及典型案例等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推进了司法规范化建设,促使案件公开透明,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董春艳同志能够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思想,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党在新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年轻同志中表现突出,起到了良好的典范带头作用。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她从未懈怠,从未浮躁,从未安于所学。公诉工作是一项重活,也是一项细活;是侦查工作的完结,更是刑事案件全民展示的窗口。为了全面胜任这项工作,在每一个案件中,她勤问、勤查、勤思考,仔细推敲,精心求证,唯法唯实,力求全面掌握案情;在拟写每一份审查报告时,她多看、多想、多研究,不放过任何一份有疑点的证据,不留下任何一个法律的盲点,不认定任何一项模糊的案件事实;在每一次出庭公诉时,她严肃、严格、严法理,精心准备庭审预案,全面掌控案件情况,灵活应用公诉技巧,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按照考核管理规定,作为科室负责人只需要承办部门平均数量三分之二以上案件,考虑到科内员额检察官人数少,司法辅助人员配置比例不足等问题,她克服困难,勇挑重担,与普通员额检察官一样轮分案件,全年办案数量突破100件,特别是2018年以来,部门人员接连休产假,下半年以来,只有2名员额检察官在岗办案,除了协助领导管理科室日常工作外,还负责承办一些社会影响重大、群众反映热烈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她在办理案件中一丝不苟,对待当事人态度谦和,她总是把高深的法律问题引入到个案当中,向案件当事人解释清楚,倾听当事人的陈述,深入了解与案件有关的一切问题,热情为民服务,文明办案,受到了当事人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多年来一直模范遵守检察工作纪律,清正廉洁,时刻警示和要求自己,恪守检察官职业道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塑造了人民检察官官的良好形象。案件审查起诉工作毫无怨言的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时间,利用星期六、星期日加班加点工作。从身边的每一件事开始,每一起案件做起,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无怨无悔,认真实践着自己本分做人、踏实干事的诺言。她平淡朴实的心怀揣着远大的理想,人民满意与否是她工作的准则,公正司法是她无悔的追求。

 

 

 

  三、选择远方,风雨兼程

  董春艳同志热爱检察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作为一名年轻的人民检察官和优秀共产党员,她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中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满腔热情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人民满意心方安!”是她工作中的座右铭。勇挑重担,把无限忠诚奉献给法律。承办的案件难度大,不仅付出精力多,如果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在这类复杂疑难案件面前,她总是能够表现出一名优秀检察官的专业能力,主动勇挑重担,用青春年华和专业技能奉献检察事业。

  2016年8月份以来,经党组讨论决定,她被任命为公诉科副科长,主持公诉工作,面对挑战,她勇挑重担,一方面要主持科内日常工作,另一方面要承办案件,为了做好工作,她主动向领导请教,向同事学习,自己摸索实践,加班加点,一心伏在工作中,不仅保证科内工作正常运转,保证所有的案件在法定时限内诉出,并且确保了所诉案件的质量。都说公诉工作难干,尤其是对女性来说更是如此,她在生活中扮演着不同角色,为人女,为人母,为人妻,家庭工作二者不能兼顾,丈夫在外地工作,二人常年两地分居,三岁多的儿子由年迈父母带着,孩子一天天的长大,她却始终记不起蹒跚学步的孩子是如何成长为独自背着书包上幼儿园的小伙子,对孩子、对家人,她始终有着深深的歉意。2018年,部门一名公诉人转隶,留下几件棘手案件,科室人员都不愿接手,面对困难,她勇当重担,主动接手案件,其中一件是我市首例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件,一件是善心汇序列案件中县内涉及下线人员最多案件,面对突如其来的挑战,她主动向专业人员请教,查阅案例,学习专业知识,两件案件均顺利提起公诉。

  四、智者不惑、仁者不忧

  作为一名年轻的公诉人,她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不是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灵活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真正做到案结事了。2018年,她承办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是叔侄,因为一颗树木权属问题发生矛盾并揪打致对方受伤,在审查起诉阶段二人情绪激动,均认为对方有罪,自己才是受害人,要求检方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赔偿损失,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也不复杂,该案在审查起诉阶段几次调解均无功而返,起诉到法院后,她考虑到双方系寨邻,又是亲属,牺牲休息时间,深入纠纷内核,一边做好涉案当事人的安抚工作,一边深入调查取证。凭着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和娴熟的检察技能,凭着高尚的人格魅力引导和感染当事人,坚持辩法析理,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案件迎刃而解,嫌疑人真诚悔过,认罪伏法,互相谅解对方并申请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最后法院对二人均免于刑事处罚。如果民事矛盾不化解,双方积怨只会越来越深。该案的成功办理,不仅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也体现了一名公诉人的正义与为民情怀。

  作为一名公诉人,她没有惊心动魄的工作故事,也没有荡气回肠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春雨般的辛勤劳作和春蚕吐丝般的默默奉献,公诉之路艰辛而漫长,她将继续在这个捍卫法律的尊严的岗位上,以饱满的热情,昂扬的斗志,迎接工作中一个又一个挑战,用实际行动实践着自己的人生信条,固守初心,矢志不渝。(吴佳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