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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组建交通管理执法小分队 加强农村地区路面管控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3  责任编辑:符晓
  

  

  为切实加强路面管控,针对当前各县市交警警力严重不足,路面管控、特别是农村地区漏管失控突出的实际,大理州各县市公安局组建交通管理执法小分队,常态化开展农村地区路面管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组织到位,目标明确。执法小分队以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警力为主,打破事故、秩序、车管业务分工,统一排班,每月由大队领导轮流带队,抽调1-2名民警,3名左右辅警,根据对事故秩序的分析研判结果深入事故多发高发、违法乱象突出乡镇,由辖区派出所派出2-3名警力共同组成执法小分队,随机开展路面查缉工作,严打重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形成常态,产生震慑。通过组建执法小分队,解决交警队、派出所警力不足无法常态上路管控的问题;通过“游击战”式的随机查缉,让违法人员掌握不了路面查缉规律,通过严打重处,形成震慑,遏制农村地区交通违法突出的问题;通过随机查缉,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发生。 

  重点突出,措施具体。行动前,各大队认真分析研判上月和近期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确定事故高发多发、违法乱象突出区域、路段,事故多发车辆类型,致祸致乱的主要违法行为,有的放矢开展路面查缉工作,确保查缉成效。在分析研判基础上,突出乡镇赶集日、民俗节日、住宿制学校上学放学时段;突出低速货车、拖拉机、三轮车、面包车、摩托车等农村“五小重点车辆”;重点查缉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三轮车拖拉机载人、面包车超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等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查获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案件,由执法小分队处理;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由带队领导指定办理,办理结果由办案单位通报执法小分队。 

  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州公安局交警支队按照挂钩联系大队的情况,定期深入各地检查督导工作开展情况。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也加强对执法小分队工作开展情况的督导检查。按照《大理州公安局关于组建交通管理加强农村地区路面管控工作的通知》(大公警令传﹝2019﹞65号)的要求,考核办按《执法小分队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根据行动次数,违法纠正、违法查处情况,结合当月的事故预防工作,对执法小分队工作开展考核工作,实行10天小通报,每月大通报,由州局交警支队负责考核排名通报,结果纳入州局对县市局的综合考核中。(杨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