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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禁驾 老司机们承受不了的痛
发布时间:2019-03-06  责任编辑:符晓

  考驾照有多严格,相信很多小伙伴都深有体会,可往往有很多人就不珍惜那12分,经常在违反交通规则的边缘试探!可能有人会想,大不了扣光12分,重考! 

  大不了吊销驾照后,过几年再考!但却别忘了还有被“终生禁驾”这种情况! 

  

 

  别以为小编在吓唬人。 

  玉溪就有人被终生禁驾了! 

  “车主就是我本人,我只是没有驾驶证” 

  “我也想考一个驾驶证,是你们不让我考” 

  “买车到现在,因无证已被你们处罚了三次” 

  “你们就不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 

  近日,云南省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违法办来了一个年轻人一直围着交警讨饶求情。民警根据他提供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进入系统一查才知道,这个年轻人是“特殊”人群——终生禁驾人员。 

  终生禁驾!哎哎哎,我说,年轻人,咋整的,就终生禁驾了!这究竟是因为啥呢? 

  故事要从10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说起,玉溪市红塔区洛河乡少年矣某某骑摩托车从中心城区回洛河。经过大营街汇溪路赤马大桥附近时,将一位过路的老大妈撞倒。矣某某没有下车救助伤者,而是驾车立即驶离了现场。伤者送到医院救治后,经鉴定达到重伤。警方将矣某某抓捕归案,经法院宣判矣某某构成交通肇事罪。随后交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矣某某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2015年,矣某某买了一辆轿车。几年间,矣某某自己摸索着学会了开车,却从来不敢开车进城,因为没有驾驶证他已被交警处罚过两次。第三次是1月10日下午4点多,矣某某开车经过玉洛线,看到前方有交警路面检查,其一把方向右转进路边的缺口,没想到里面是一个封闭施工的工地,交警跟了进去,矣某某无处可逃。

 

  

 

 

  栽了吧,事故既然已经发生,你跑个啥呀? 

  没驾照就老实呆着,你还嘚瑟啥,蜀黍不罚你罚谁! 

  如今,车辆越来越普及,众多交通违法行为中,终生禁驾是一项严厉的行政处罚。 

  终生禁驾凸显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2018年,全国共有17264人被依法终生禁驾。其中,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5149人,造成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且有逃逸情节的有12115人。2019年1月,云南省公布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玉溪有5人。 

  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终生禁驾这个词汇进入公众视线,但并没有引起大家的广泛关注。15年间,交警部门办理的各类交通肇事逃逸、酒驾案件逐年累积,终生禁驾这一人群开始出现。随着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档案进行全国联网管理后,终生禁驾对被处罚的人群来说愈发凸显法律的严肃性和约束性。 

  当全国连续公布终生禁驾名单时,红塔区终生禁驾名单有这个年龄段……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交警大队2018年全年实施终生禁驾处罚7人,这些肇事者造成5死2重伤的悲剧。7人都取得“C1”类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的2人;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被终生禁驾的3人;还有2人则是饮酒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被终生禁驾的。从中可以看出酒后开车涉案被终生禁驾的占全部人员的71.43%。其中,年龄最大的45岁、最小的22岁,7人都是男性。20至30岁年龄段人数最多有6人,这样的年纪往后还有大把的人生,但合法的再次驾驶机动车对于他们而言竟然成了一种奢望,更甚者通过各种不明渠道打探重新获得驾驶证的可能性,但因为玉溪车管部门通过全国联网计算机管理系统,将上述驾驶人列入管理“黑名单”实施动态监管,一旦发现终生禁驾人员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系统将会自动锁定不予办理。同时,交警在路面查缉中,一旦发现他们开车,都将视为无证驾驶,面临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查找肇事逃逸者的“蛛丝马迹” 

  典型案例曝光 

  接下来,小编讲的四个事故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各位老司机们都看看,希望警示交通参与者,震慑违法行为人。 

  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中有夫妻顶包的、父子替换的,究其原因都是因为酒后开车怕被交警查处。而另外一类逃逸者则属于掩耳盗铃,认为月黑风高,公安机关不一定查得到,逃离现场时多数还自我安慰,应该事不大。 

   

  比对肇事车辆痕迹 

  案例一:男子酒驾撞伤骑车老人,竟然让老婆顶包! 

  2018年6月21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决,飞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交警随即对飞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7年10月22日20时20分许,飞某某在参加完朋友的婚宴后拉着儿女回家。经过春和小学门口时,将一位同向行驶骑自行车的老人撞进了道路右侧的水沟中。飞某某发现撞倒人后,立即下车将老人从沟里救了上来。在询问老人伤势的同时,飞某某打电话给妻子,让妻子赶到交通事故现场顶替自己,因为当晚在朋友的婚宴上,飞某某喝了啤酒。伤者家属将老人送往医院后,听到医生说老人有生命危险,选择了报警。接到交警的通知,飞某某和妻子再次赶到现场后,仍告诉伤者家属和交警车是其妻开的,但在第二天交警的多次询问后,飞某某主动坦白了酒后驾车肇事,又找妻子顶包的事实。 

   

  机动车驾驶人呼气式酒精检测 

  案例二:摩托司机被撞身亡!司机酒驾找父亲顶包 

  2018年8月5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决,曾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交警随即对曾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曾某某的父亲则因包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2017年8月14日晚22时44分许,曾某某在送朋友回家后返回KTV,驾车经过高仓街道赵桅十号沟路岔路口左转时与一辆直行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交警赶到医院了解情况时,曾某某伙同父亲串供,告诉交警车是曾某某父亲驾驶的,目的是为了掩盖其酒后开车的事实。但是交警并没有完全相信父子俩的供述,而是对两人都提取了血液检测。随后,通过公安机关侦办,发现父子顶包的事实。经过警方的劝解和法律法规的宣讲,父子俩第三天赶到交警大队投案自首。经检测,从曾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含量为41.41mg/100ml。 

   

  抽取血液进行酒精检测 

  案例三:错把油门当刹车,撞翻三轮车致其死亡 

  2018年5月22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交警随即对杨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7年12月4日0时25分许,江川区九溪镇的杨某某在多名同村“小伴”的邀约下驾车到红塔区找KTV唱歌。当他们驾车经过玉江大道果木林场施工路段时,杨某某一边开车一边与伙伴聊天,发现同向行驶的一辆三轮车时,慌乱中错把油门当刹车踩,将三轮车撞进了施工隔离区,还自欺欺人地问同伴看到什么没有,得到同伴回答没看到什么后,竟然心安理得地找了一家KTV唱歌至凌晨5点左右。返回途中再次经过事发地时,看到三轮车没在,以为没事了就直接回家睡觉。第二天还报保险,谎称撞倒了电线杆索赔修车。4天后,交警侦破案件将其缉拿归案,杨某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对肇事者进行尿检排查“毒驾”嫌疑 

  案例四:骑车撞倒行人 司机逃逸还企图“毁尸灭迹” 

  2018年8月27日,红塔区人民法院判决,杨某某驾驶机动车造成一人重伤的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交警随即对杨某某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17年4月3日6时30分许,杨某某骑着摩托车经过红塔区春和街道孙井社区小白井路段时,将一位横过马路的行人撞倒,致使行人重伤。事故发生后,杨某某骑车逃离了现场。在交警侦查期间还企图“毁尸灭迹”,取下肇事摩托车的号牌丢入冯井社区的河道内。交警多方查证锁定了目标,杨某某迫于压力于2017年4月7日投案自首。 

  这一个个血淋淋的案件曝光,目的在于通过以案说法,促进驾驶人不断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希望所有驾驶人引以为戒,做一名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驾驶人。安全出行,平安回家!(玉溪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