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下午,普洱市公安局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新闻发布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其斌通报了普洱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工作情况。云南日报、云南法制报、民族时报、普洱日报、普洱电视台、普洱人民广播电台等媒体,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等单位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公安局第四届特邀监督员、群众代表应邀参加发布会。市公安局局直各部门负责人、扫黑办全体民警列席会议。
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普洱市公安机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市委、市政府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力军作用,迅速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成效。
高位推动,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公安机关突出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领全市公安工作”的政治站位,迅速成立领导机构、制定配套机制方案,构建起“一把手”统领,全警参战,层层压实责任,合力围剿黑恶势力的格局。组建了扫黑除恶专业人才队伍,实现人财物全方位保障。健全督导措施机制,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问题,确保了专项斗争蹄疾步稳、有力推进。
突出重点,强化责任担当。围绕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0类打击重点和云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17类打击重点,主动摸排线索,获取有效线索135条。落实“局长盯案”制度,落实“一案一专班”。坚持扫黑与打伞同步推进,对侦办的每起涉黑恶案件都做到深挖彻查“保护伞”。结合普洱“一市连三国”的特殊区位,全面加强边境地区突出治安问题整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跨境涉黑涉恶犯罪。通力协作,加大境外追逃,协助江西、贵州、德宏等地抓获涉黑犯罪嫌疑人15人,涉恶犯罪嫌疑人4人。
紧盯目标,强化扫黑根基。持续加大宣传造势,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粘贴公告、推送短信、发布信息、开展主题活动等方式进行宣传,并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融入脱贫攻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活动,共接到有效举报线索36条,直接破获案件5起,对10名符合条件的举报人兑现奖金1.83万元。围绕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扫黑除恶专业队伍素质提升,累计举办扫黑除恶专题培训班、学习会、业务讲座70余场次。普洱市辖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综合满意率排名第二,执法满意度排名第三。